台灣證券交易所今(3)日宣布修正注意暨處置制度,包括處置期間由原本10個營業日縮短為5個營業日,處置股撮合頻率也將由每5分鐘或20分鐘一次,調整為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將自8月10日起實施新制。
證交所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注意暨處置制度屬於維持市場秩序的中性措施,是在有價證券出現異常漲跌時,適度提醒投資人留意交易風險。未來也將建立定期檢討機制,原則上每半年檢視一次,依國內外情勢與環境變化適時調整。
證交所副總經理杜惠娟指出,注意暨處置制度自1995年實施以來,已歷經多次修正。證交所自今年上半年啟動檢討,綜合考量近期市場變化、過去實施成效與影響及各界建議後,決定修正處置期間、撮合作業時間及注意交易資訊公布標準。
根據新制,第1次及第2次(含)遭列為處置的有價證券,處置期間將由原本10個營業日縮短為5個營業日。若個股在計算發布處置基數期間內,同時因當沖交易占比過高而被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處置期間也將由原本12個營業日縮短為7個營業日。
在撮合作業方面,遭列處置的普通交易有價證券,撮合時間將由現行約每5分鐘或20分鐘撮合一次,統一調整為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
此外,證交所也同步修正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第11款「最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標準」。新制規定,股價超過1000元的上市有價證券,最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須達300元以上,才可能適用相關規定;若股價超過2000元,則以每1000元為一級距,每增加一級距,價差門檻提高150元。
以股價區間為例,股價1000元至2000元的個股,價差標準為300元;股價2000元至3000元則提高至450元,之後依此類推。
證交所指出,修正前規定為上市有價證券最近6個營業日收盤價價差達100元以上,即可能列入注意交易資訊,且價差門檻每500元股價增加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