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巡護七號」3 日啟航,展開 2026 年度第 2 航次太平洋公海巡護任務。海巡署表示,此次巡護將配合農業部漁業署執行遠洋漁業巡護工作,透過公海巡查、登檢及相關科學採樣,協助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IUU)漁業行為,並維護我國遠洋漁權及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海巡署指出,我國自 2000 年起,每年固定規劃 2 至 3 航次遠洋公海巡護任務,配合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相關規範執行巡護作業,除維護公海漁業秩序,也履行國際漁業管理義務,並視情況提供海上人道救援等協助。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長張忠龍 3 日前往慰勉執勤人員。張忠龍表示,公海巡護除維護我國漁權外,也肩負履行國際義務及海上人道救援等任務,執勤期間應遵循國際規範,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管碧玲表示,遠洋巡護除執行海域巡護工作,也透過登檢及科學採樣等作業,蒐集海域與漁產品安全相關資訊,並與友好國家維持合作交流。她也勉勵執勤人員發揮專業,展現我國海巡執法能力。
海巡署表示,本次巡護由兩名具有 30 多年資歷的分隊長率隊執行,除延續遠洋巡護經驗傳承外,航程期間適逢父親節及中秋節,執勤人員將在海上值勤度過節日,完成本次巡護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