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昨(10)日突宣布,以法規過時為由,修改對1973年《瀕危物種法》中對「損害」(harm)一詞的定義,此舉引發外界強烈反彈,擔憂這將允許開發商為了建築、採礦或其他目的進入瀕危或受威脅物種的棲息地,釀成生態危機。新規將於下周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
CNN、國會山報報導,美國內政部長柏根(Doug Burgum)指出,多年來聯邦機構濫用《瀕危物種法》(Endangered Species Act,ESA)來阻礙合法的土地使用,將日常活動變成了監管陷阱,這給美國家庭和企業帶來沉重負擔,並推高了人們的生活成本。聲明並稱,之前對傷害的定義早已過時,新規將法律的解釋恢復到最初意圖,這會結束多年來聯邦政府的過度干預。
內政部與商務部進一步宣稱,環境法的基礎定義僅防止「直接傷害、殺死列入名錄野生動物的行為」,至於針對瀕危物種的「核心保護措施」,未來將頒布其他規定來進行規範。
事實上,1973年美國國會以壓倒性的兩黨支持通過ESA,載明保護瀕危和受威脅物種賴以生存生態系統的使命。後續在1995年,最高法院在「巴比特訴俄勒岡州美好家園社區分會案」中,擴充「傷害」的定義,將「實際導致野生動物死亡或受傷」的行為,擴大至「棲地破壞」,本次的爭議即在此。
消息一出,立刻遭受外界強烈批評,因對野生動物的直接攻擊通常並非生態受破壞的主因。主事環境訴訟的非營利公益法律事務所「地球正義」(Earthjustice)的律師博伊爾斯(Kristen Boyles)指出,有史以來第一次有政府宣稱受ESA保護的物種不應免受棲息地改造的威脅。這新規沒有科學依據、法源依據,也沒有公眾支持。
美國非營利保育組織野生動物捍衛者(Defenders of Wildlife)解釋,取消這些棲地保護措施,可能會對一些物種造成毀滅性結果。如佛羅里達海牛(Florida manatee)仰賴健康的海草床覓食,而沿海開發、疏浚和汙染等,都會降低水質並破壞牠們的食物來源。但根據新規,即使海草減少讓這些動物餓死,也不會在被視為非法傷害。
另一個例子是虹鱒,這種迴游產卵的魚類需要潔淨的礫石河床及特定的水質條件,而河川上的水壩將阻斷他們的迴游路線,棲地內的伐木和採礦活動也會破壞水質,導致虹鱒繁衍困難。而這種魚類和其他許多魚類的減少,都將對整個生態系統產生連鎖反應,擾亂食物鏈,並加劇本已岌岌可危的生物多樣性危機。
海洋保護組織Oceana資深行銷總監布羅根(Gib Brogan)亦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棲息地喪失是物種滅絕的首要原因,取消棲地保護,就等於取消了法律最重要的保障措施之一。
當然,這也並非第一次川普政府決定鬆綁環境相關政策。早在去年,就已傳出調整ESA的風聲。今年稍早,柏根與幾位高級官員更以「國家安全」為由,投票廢除了墨西哥灣依據ESA對極度瀕危、全球僅存50頭賴氏鯨的保護,允許企業在棲地內進行石油和天然氣的鑽探活動。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針對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動植物保護措施。
不幸的是,雖然許多環保團體已公開表示將對此提起訴訟,但現實是,即便這類法律挑戰上訴至最高法院,如今環保人士面臨的卻是一個極度保守的新最高法院,對這類案件極為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