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7 月 8 日刊出評論分析指出,烏克蘭戰爭最大的啟示,不在於無人機等新型武器本身,而在於支撐其運作的制度、組織與產業體系。文章以台灣為例指出,若僅從烏克蘭經驗學習採購哪些武器,卻未同步建立完整的國防作戰體系,將難以複製烏克蘭的防衛成果。
這篇評論由美國退役上將、前中央情報局(CIA)局長裴卓斯(David Petraeus)與研究員卡盧德洛維奇(Clara Kaluderovic)共同撰寫。作者在文中指出, 烏克蘭已建立涵蓋空中、地面與海上的無人作戰架構,包括部署約 1 萬 4,000 個聲學感測器組成的「天空堡壘」(Sky Fortress)系統,用於偵測低空飛行的俄軍無人機;另自行開發戰場管理系統「Delta」,整合地面、海上與空中各類感測器資訊,建立共同戰場圖像,即時傳送給前線部隊,讓各類無人系統能更有效地協同作戰。
除技術發展外,烏克蘭也成立獨立的「無人系統部隊」(Unmanned Systems Force),作為與陸軍、海軍及空軍並列的新軍種,建立專屬的作戰準則、教育訓練、採購制度與人才培育體系。這些制度性改革是烏克蘭能持續將新技術快速投入戰場的關鍵。
另一項重要經驗是透過快速創新改變戰場成本結構。 面對俄羅斯使用價格相對低廉的伊朗製「見證者」(Shahed)無人機,烏克蘭未持續依賴成本高昂的防空飛彈攔截,而是研發價格僅數千美元的攔截型無人機,讓防禦成本大幅降低。這說明了,在現代戰爭中,交戰成本本身已成為重要戰略變數,快速研發與量產能力,已與單一武器性能同等重要。
對照台灣現況,台灣長期將國防視為「採購」而非「建構」的過程。自 1992 年採購 F-16 戰機以來,台灣逾 30 年持續投資傳統載人武器平台,建軍方向亦多依循美軍作戰準則與建軍模式,相對較少著重建立自主的軍事創新能力。這使台灣建立起熟悉軍購流程及美軍作戰準則的國防體系,卻較缺乏自主發展作戰系統及建構自身戰略的能力。今年稍早立法院刪除部分國產無人機相關預算、但保留多項美製武器採購計畫,反映台灣國防建設仍偏向裝備採購,而非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無人作戰能力。
即使未來部署大量無人系統, 若未同步建立新的作戰準則、組織架構、教育訓練、採購制度及產業支持體系,相關裝備仍難以充分發揮效能。
台灣擁有具國際競爭力的半導體及電子產業,卻尚未建立軍方與民間科技產業密切合作的制度。反觀烏克蘭,許多重要軍事系統最初均由工程師志願團隊開發,再逐步納入軍方正式體系。若缺乏穩定採購需求與政策支持,本土無人機產業難以建立大規模生產能力。
台灣的防衛環境與烏克蘭並不相同,台灣須面對海峽、飛彈與空中攻擊等挑戰,因此無法直接複製烏克蘭模式,而應將相關經驗轉化為符合自身需求的防衛架構,包括發展大量可消耗式海上與空中無人系統、本土戰場管理系統,以及電子戰與多層次防空能力。
台灣仍有時間建立足以提升嚇阻能力的國防架構,但若持續將國防建設重心放在採購少量高價武器,恐難因應未來戰場快速變化。他國雖可提供協助,但建立完整防衛體系仍須由台灣自身推動,台灣的最終嚇阻態勢,終究必須靠自己來建立與維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