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毒品擴散與毒駕問題,行政院預計於今(25)日院會拍板新一波修法方案,從電子煙管理到刑事處罰同步加碼。根據規劃,未來民眾若持有電子煙產品,除將遭到當場沒入外,還可能面臨 3 萬元至 10 萬元罰鍰;另一方面,針對酒駕、毒駕等危害交通安全案件,政府也將進一步限縮假釋空間,累犯者恐須服滿刑期。
行政院近期將打擊毒品犯罪列為治安重點工作。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召集跨部會會議後,敲定涵蓋源頭管制、查緝強化及加重毒駕責任等三大方向、共 14 項措施,希望透過法律與執法雙軌並進,提高違法成本。
在毒品管制方面,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已決議將近年引發社會關注的依托咪酯類物質提升列管層級。由於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經常透過電子煙裝置吸食,政府因此將修正《菸害防制法》,首度把單純持有電子煙行為納入處罰範圍。修法完成後,即使未當場使用,只要持有電子煙設備,執法機關即可依法沒入,並處以最高 10 萬元罰款。
除行政管制升級外,刑事制度也將同步收緊。行政院此次預定通過法務部提出的《刑法》及相關施行法修正草案,針對酒駕、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犯罪提高再犯代價。未來若曾因相關罪名遭判刑,且在 5 年內再次觸法,將被排除於假釋制度之外。
此外,政府也擬對重大暴力犯罪採取更嚴格標準。包括故意殺人、殺人未遂,以及兒少虐待致死或致重傷等案件,若經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未來同樣不得獲准假釋。
行政部門表示,此次修法目的是透過提高法律嚇阻效果,全面壓縮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的生存空間,藉此回應社會對公共安全與交通秩序的高度關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