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日前公布「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條款有關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調查報告,建議對全球 60 個經濟體加徵 10%至 12.5% 額外關稅,其中台灣被列為建議課徵 10% 稅率的 14 個經濟體之一。為回應美方關切,行政院 4 日表示,政府將建立跨部會審定機制,未來依據《貿易法》限制輸入涉及強迫勞動的貨品,以強化供應鏈人權治理並維護台美經貿合作利益。
根據中央社,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於院會後記者會指出,自美方今年 3 月啟動 301 條款調查以來,台灣持續透過書面意見及諮商管道與美方積極溝通。她表示,後續將由勞動部與經濟部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經審查確認後,依《貿易法》作為法源,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以符合國際供應鏈及人權韌性治理趨勢。
USTR 報告指出,台灣目前法律制度尚未明文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成為美方關切重點之一。不過,勞動部強調,美方同時肯認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針對強迫勞動議題所作出的具體承諾,因此台灣被列入建議課徵較低稅率 10% 的國家名單,相較部分國家享有較佳待遇。
勞動部也表示,美方此次公布內容仍屬 301 調查程序的一環,並非最終生效結果,也非僅針對台灣。由於國際社會及全球供應鏈日益重視勞動人權與強迫勞動風險管理,勞動部將與經濟部共同建立跨部會審查機制,針對涉及強迫勞動的貨品進行認定與管制,提升供應鏈勞動人權保障。
除進口管制措施外,政府近年也持續推動相關改革。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指出,今年 2 月已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協助企業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同時輔導產業依循國際規範招募及管理移工。行政院 4 月也已收到《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留置勞工身分證件及扣留財物等措施。
經貿辦表示,未來將持續精進移工直接聘僱制度、優化仲介評鑑機制,並強化外籍遠洋漁工等勞工權益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