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再出重手。未來只要因酒駕、重大違規或肇事致死等情況,被吊銷駕照且禁考超過 3 年的民眾,必須先完成駕訓班課程,才能重新取得考照資格。新制預計今年 6 月 30 日正式上路。
交通部今(18)日同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 3 項法規,核心方向就是加嚴駕照管理制度。根據規畫,遭吊銷駕照超過 3 年者,將不能再像過去一樣直接報名重考,未來得重新接受完整駕駛訓練,補足交通法規、安全駕駛觀念與風險辨識能力,避免高風險駕駛人重返道路後再度釀禍。
這項新措施也是交通部推動「駕照管理三策略」的重要一環,除了加嚴筆試制度外,也強化違規者回訓與高齡換照制度,希望從源頭改善台灣長年交通亂象。
交通部指出,目前每年約有 5000 名機車駕駛、5000 名汽車駕駛屬於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的對象。過去這些人在處分期滿後,可以直接重新報考駕照,但新制上路後,必須先回到駕訓班接受訓練,學習最新交通法令與道路安全觀念,完成課程後才能正式考照。
由於駕訓班課程包含實際道路操作,這類被吊銷駕照者在訓練期間,還需依法申請「學習駕駛證」才能上路練習。若未完成課程就自行騎車或開車上路,將直接視同無照駕駛開罰。
依現行規定,機車無照駕駛可處 1 萬 8000 元至 3 萬 6000 元罰鍰,汽車則可罰 3 萬 6000 元至 6 萬元。交通部強調,希望透過更嚴格的重考與回訓機制,讓曾有重大違規紀錄的駕駛重新建立安全意識,也為道路交通安全再加一道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