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土地交易案,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解決龐大債務與海外賭債問題,涉嫌主導京華城土地標售過程中的非常規交易,並透過集團資金流向償還境外賭債及私人用途。北檢今(8)日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沈慶京等 13 人,並對沈慶京求處合計 26 年徒刑、併科罰金 6 億 500 萬元。
檢方指出,沈慶京在涉案期間(2019 年至 2022 年)除擔任中石化公司「最高顧 問」,年領顧問酬金 700 萬至 900 餘萬元外,同時兼任中石化全資子公司鼎越公司執行長,月薪超過 64 萬元,另也擔任京華城公司最高顧問。檢方認定,沈慶京對中石化、鼎越與京華城三家公司均具有實質掌控權,是整起非常規交易案的主導者。
起訴書指出,京華城公司 2001 年開幕後營運不佳,長年虧損,且背負高額聯貸債務。截至還款期限屆滿前,尚有 98.5 億元貸款本金未清償,財務壓力沉重。
沈慶京長期出入海外賭場豪賭,並積欠鉅額賭債。2014 年間,他透過旗下 15 家公司與澳門銳亮公司簽署虛假投資借款契約,實際上是為包裝賭債。經訴訟和解後,仍積欠超過 32 億元賭債。至 2019 年中,其個人賭債與威京集團關聯企業總負債已高達 181.8 億元。
為解決資金缺口,京華城公司自 2018 年起公開標售土地,但連續三次流標。檢方指出,中石化原本無投標意願,但時任董事長林克銘與沈慶京共謀,由中石化透過全資子公司鼎越公司出面投標收購。
檢方調查,中石化董事會原授權鼎越以估價報告最高金額 375.9 億元為投標上限,但鼎越董事會僅形式召開,實際投標價格則由沈慶京單方面決定,再由鼎越董事長朱亞虎代為填寫標單。
檢方認為,沈慶京與中石化、威京集團相關幹部,涉嫌直接或間接影響估價師拉高土地估值,造成估價報告嚴重違反專業常規。儘管部分中石化高層與獨董知情,卻選擇放任,替後續高價投標鋪路。
檢方指出,相關人士明知土地實際行情約 300 億元,卻仍以接近首次招標底價的 372 億元高價投標,最終由鼎越得標。
土地交易完成後,京華城公司透過減資程序,將售地款分配給沈慶京實質掌控的 39 家關聯公司。檢方查出,沈慶京再指示財務人員以不實名義出帳,開立 30 張、總額近 29.4 億元支票交付銳亮台灣分公司,藉此將資金轉為償還海外賭債與境外置產用途。
此外,檢方也查出,鼎越公司與京華城公司原約定,若未來成功爭取增額容積,雙方可共享利益,但後續對分潤方式與時點發生爭議。沈慶京不顧鼎越與中石化幹部反對,仍堅持提前支付 5 億元分潤款,其中約 2.5 億元流入其掌控的關聯公司及私人帳戶。
北檢此次共起訴 13 人。除沈慶京遭求刑26年外,前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遭求刑12年、林克銘與朱雲鵬各七年、朱亞虎則遭求刑九年,其餘被告亦遭檢方具體求刑。
另針對沈慶京涉嫌洗錢部分,檢方指出,其將犯罪所得分層轉入銳亮台灣分公司帳戶,累計金額約 27.9 億元,目前已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並請求沒收超過 31 億元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