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閃兵案第4波起訴15人,其中包含唐禹哲、廖人帥、唐振剛、李唯楓等9名藝人,除主嫌陳志明外,涉案役男多主動自首並配合偵查。
新北地檢署指出,本次再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罪起訴15人,除主嫌陳志明外,還包括前Circus成員廖人帥、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阿達(本名昌璟翔)、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歌手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景涵、舞者李奕釜等9名藝人,以及5名素人男子。
根據起訴書,主嫌陳志明因自身患有重度高血壓而免役,熟悉兵役體檢與複檢流程,自民國98年間起即向役男收費,指導其以憋氣方式提高血壓數值,並於複檢時親自充當「槍手」,代替役男量測24小時血壓監測儀器,藉此取得中度或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使體位由常備役改判免役。
起訴書指出,陳志明共協助14名役男逃避兵役,收取報酬介於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累計不法所得逾270萬元。
藝人阿達供稱,約15年前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陳志明,並分期支付10萬元委託協助逃兵,阿達與廖人帥、李唯楓及邱昊奇都坦言,他們是經同樣因閃兵案遭起訴的藝人陳大天、謝坤達勸說下,才決定出面自首。
檢方強調,陳志明利用制度漏洞,刻意偽造高血壓檢測結果,不僅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並藉此牟取鉅額報酬,犯罪情節重大,依法應予嚴懲,建請法院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於其餘役男,因案發後主動自首、態度配合,顯示悔意,則請法院審酌後給予緩刑。
根據中央社,自去年2月起偵辦的藝人王大陸閃兵案,案件持續擴大,檢方已於去年6月及11月分別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共12人,其中薛仕凌雖自行到案,但因否認犯行,今年3月遭起訴並遭求處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