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12 日公布的十項對台措施中,涉及農漁產品進口與遠洋漁業合作等內容。台灣農業部表示,中國過去多次在無預警、無事先通知且忽視諮商的情況下暫停台灣農漁產品輸入,此舉不符合國際規範,也無科學依據,顯示中國市場具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性。
農業部以石斑魚為例指出,中國自 2022 年 6 月起全面暫停台灣石斑魚進口。台灣方面曾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機制,向中方說明養殖產業管理措施並提供合格養殖場名單,但中方迄今未正式回應,僅公布部分輸銷名單且未附相關說明。農業部批評,中國政策不透明且變數大,非台灣農產品可長期依賴的穩定市場。
針對中方提出「研究在符合條件的地區建設服務台灣遠洋漁船靠泊與漁獲上岸的碼頭、泊位」,農業部回應指出,台灣遠洋漁船受國內法規管理,在國外港口整補須考量業界需求及港口國的合作意願。農業部強調,台灣與中國在遠洋漁業屬競爭關係,台灣漁船應優先停靠符合我方規定與合作需求的港口,以利管理並共同打擊非法捕撈。
農業部表示,近年政府已積極引導農漁產業「分散風險、多元佈局」,並取得具體成果。以生鮮蔬果為例,輸中占比從 2019 年最高的 73%降至 2022 年的 1.3%,2025 年雖回升至 12.6%,仍遠低於 2019 年水準。鳳梨銷往日本的數量則從 2020 年的 2,160 公噸增至 2025 年的 16,014 公噸,日本已取代中國成為台灣鳳梨最大出口國。
農業部重申,任何制度透明、符合國際貿易規範且遵循科學證據的外銷市場,政府都會支持產業全力爭取。農業部呼籲北京當局遵守國際貿易慣例,與台灣進行科學諮商,儘速恢復農產品輸入,以暢通兩岸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