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伊朗的軍事衝突造成荷莫茲海峽遭到封鎖,嚴重衝擊全球能源穩定性,沿岸產油國巴林因而向聯合國提案,希望能授權保護海峽及周邊地區的商業航運安全,不過由於初版措詞強硬遇到了阻礙,目前各界仍在積極協調,希望可以透過妥協達成維護航行安全的目的。
巴林在本(4)月接任了聯合國安理會的輪值主席國,主動提出了一份決議草案,希望動用「一切必要手段」保護海峽商業航運安全,據《路透社》報導,草案部分內容包含授權措施「至少持續六個月,直至安理會另行決定為止」等用字,並獲得了其他海灣阿拉伯國家和美國的支持。
為了加速流程,草案經多次討論過後的第四版被置於「靜默程序」(Silence Procedure)之下,亦即在特定期限內沒有會員國提出反對(或稱為打破靜默)則視為決定自動通過,然而,由於中國、俄羅斯和法國在周三(1日)中午新草案正式定稿前提出了異議,草案最終須按原訂程序進行表決,這將大幅增加完善工作的成本。
事實上,巴林初版的草案引用了〈聯合國憲章〉的第七章,該章規範了安理會可採取強制行動的框架,並允許安理會在斷定對和平產生威脅、和平產生破壞或侵略行為存在的前提下,提出建議或訴諸任何非軍事、軍事性行動來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也因此幾乎是立刻招致了部分國家的反對,擁有否決權的中國更明確表達反對授權使用任何武力的立場。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昨(2)日上午在安理會發表演說時稱,草案若授權使用武力,將使非法、濫用武力之行為合法化,導致局勢進一步升級而造成嚴重的後果;而考量到中國、俄羅斯兩國長期被視為伊朗的戰略夥伴,即使兩國未在被媒體問及立場時給予回應,外界仍認為兩國極有可能動用否決權。
同樣反對的國家還包括了法國。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雖曾建議在聯合國框架下進行有關海峽的任何行動,但他也明確表示拒絕參與任何與安全有關的緊急行動,稱只有在敵對行動冷卻、與保險公司和航運公司協商,並取得伊朗的同意後,國際行動才能進行。
也因此,法國以巴林的版本為基礎另外提出了較為溫和的版本,其文本並未授權採取行動,而是鼓勵對海峽商業行動「感興趣的國家」協調採取嚴格、完全尊重國際法和海洋法的防禦措施,如護送商船等,同時敦促各方應避免局勢繼續升級,立刻停止區域內正在進行的敵對行動、回歸外交途徑等,希望以此在安理會內部爭取更廣泛的支持。
《路透社》報導稱,巴林已同意放棄明確提及具有約束力的執行條款,最新的版本刪除了引用自第七章的內容,不過仍保留措詞強硬的條款,實質上仍屬授權在海灣地區使用武力以確保通行、防止干擾,這樣的版本能否在安理會通過中國、俄國的審核,仍屬未知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