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一起降污減碳,台北市政府持續推動電動機車補助計畫,除了新增電池資費加碼補助 8,000 元外,針對家中育有 12 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可額外加碼「袋鼠方案」補助 8,000 元,每輛最高補助 4 萬 9,300 元(含中央單位補助),若為中低及低收入戶再加碼 1 萬元。
台北市環境保護局推動新購及汰購電動機車補助,去年提供一般市民新購電動機車最高新台幣1萬元、汰購出廠滿 10 年的老舊機車最高 1 萬 9000 元、汰購二行程機車最高 2 萬 2000 元補助,全年申請件數逾 3500 件。
北市環保局說,今年更擴大汰舊獎勵的適用範圍,凡汰換出廠滿 10 年以上老舊燃油機車也提供 3,600 元獎勵金或 1 年 TPASS 月票補助,讓市民在兼顧交通便利的同時,共同打造更清新健康的環境。
環保局表示,為減輕電動機車使用者電池資費的負擔,凡 115 年申請新購或汰購電動機車的車主,新增補助電池資費 8,000 元。
此外,為減輕育兒家庭的購車負擔,若家中育有 12 歲以下孩童(103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還可額外享有「袋鼠方案」,加碼補助 8,000 元,故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 4 萬 9,300 元(含中央單位補助);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 3 萬 3,000 元(含中央單位補助)。
而原本僅限淘汰二行程機車的獎勵金或通勤月票補助方案,現也擴大適用至出廠滿 10 年以上的老舊燃油機車,鼓勵市民淘汰老舊燃油車輛選擇綠色運輸。
環保局提醒,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滿一年,且新購電動機車的發票開立日期與登記掛牌日期需與提出申請補助同一年度;同時,修正汰購補助的老舊機車條件,汰舊車籍須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登記在臺北市,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報廢日止持續登記於臺北市,期間不得有遷出紀錄等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