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6-03-26 17:05 (判決一覽表)
更新時間: 2026-03-26 14:40
根據電子媒體下午最新消息,柯文哲一審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中央社報導,北院宣判,柯文哲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規定,如有「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等情事,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分為四大區塊,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僅涉及前三案。
台北地方法院歷經逾1年審理,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李文娟、黃景茂、張志澄等被告均向法院報到。北院稍後將說明判決理由。
京華城案 檢方對柯文哲等11人 台北地院判決一覽表
(紅字為北院3/26判決)
(黑色為北檢起訴求刑)
柯文哲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 北院判決17年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6年 罪名: 違背職務收賄 公益侵占、背信 | 北檢求刑28年6個月 |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 -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 -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 -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 |
李文宗 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 前柯文哲競總財務長 4年6月有期徒刑 罪名: 公益侵占、背信 | 北檢求刑17年4月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沈慶京 威京集團主席 10年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5年 罪名: 圖利 | 北檢求刑17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應曉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 15年6月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6年 罪名: 違背職務收賄 洗錢 | 北檢求刑16年6個月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彭振聲 前台北市副市長 2年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一年 緩刑3年 罪名: 圖利 | 北檢求刑3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黃景茂 前台北市工務局長 6年6月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3年 罪名: 圖利 | 北檢求刑7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邵琇珮 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 1年3月有期徒刑 緩刑3年 罪名: 圖利 | 北檢求刑1年3月、緩刑2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端木正 執業會計師 1年有期徒刑 罪名: 行使業務 登載不實準文書 | 北檢求刑1年 | 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
吳順民 應曉薇助理 無罪 | 北檢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張志澄 京華城監察人 無罪 | 北檢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李文娟 木可公關公司董事長 2年4月有期徒刑 罪名: 公益侵占 填製不實會計憑證 | 北檢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
(TN製表; 以上資料來源: 中央社)
首次發稿: 2026-03-26 10:25
京華城、民眾黨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下午宣判
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名被告須到庭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等4大案,將於今天 (3/26) 下午2時30分宣判。法官已命審判中停止羈押的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聽判。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將進行一審宣判。預估支持者「小草」將到場,台北市警方將出動40名警力維安,另40警預備。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柯文哲等人涉及的京華城等案「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等案」,定明天下午2時30分宣判,已命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等4名被告到庭。
柯文哲支持者「小草」將到場外聲援,北市警方25日下午表示,為維護北院和周邊安全,26日將編排40名警力維護秩序,另外預備40名警力待命。
中央社報導,全案起於,台北地檢署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偵結京華城等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刑法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北市工務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應曉薇、應女助理吳順民、李文宗、前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等11人,並通緝滯留海外的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
全案於去年(114年) 1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審判長定今天宣判,並依刑事訴訟法新法規定,「法院於審判中許可停止羈押者,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未到庭可逕行拘提,諭知柯文哲等4人於宣判期日到庭。合議庭宣判後是否接續召開訊問庭,針對變更強制處分聽取檢辯意見,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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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 檢方對柯文哲等11人 起訴求刑一覽表
柯文哲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 | 具體求刑共計 28年6個月 |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 -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 -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 -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 |
李文宗 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 前柯文哲競總財務長 | 求刑17年4月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沈慶京 威京集團主席 | 求刑17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應曉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 | 求刑16年6個月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彭振聲 前台北市副市長 | 求刑3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黃景茂 前台北市工務局長 | 求刑7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邵琇珮 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 | 求刑1年3月、緩刑2年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端木正 執業會計師 | 求刑1年 | 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
吳順民 應曉薇助理 | 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張志澄 京華城監察人 | 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
李文娟 木可公關公司董事長 | 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
(TN製表; 以上資料來源: 中央社)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分為4大區塊,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侵占政治獻金、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3案;至於「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僅有會計師端木正1名被告。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部分,北檢認為,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新台幣1710萬元,時任台北捷運董事長的李文宗也參與其中,使鼎越公司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圖利財團121億餘元。此外,沈慶京還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5250萬元、應曉薇助理吳順民363萬餘元。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第1部分,柯文哲涉嫌將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3人捐贈給民眾黨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合計侵占600萬元。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第2部分,柯文哲、李文宗、前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涉嫌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餘元,又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餘元。此部分柯文哲等3人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部分,柯文哲、李文宗涉嫌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的捐款挪為競辦員工薪資,共827萬1095元。
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部分,端木正則涉嫌出具不實查核報告給監察院,且在監察院要求退回補正時,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等9筆不實交易。
北檢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沈慶京、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應曉薇、吳順民、李文宗、李文娟及端木正11人。
檢察官針對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處5年徒刑;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部分,求處6年徒刑;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處2年6月徒刑。具體求刑共28年6個月、罰金5000萬元。
此外,檢察官也分別對李文宗求刑17年4月、罰金1000萬元;對沈慶京求刑17年、罰金共3300萬元;對應曉薇求刑16年6個月、罰金共5000萬元;對彭振聲求刑3年;對黃景茂求刑7年、罰金1000萬元;對邵琇珮求刑1年3月、緩刑2年;對端木正求刑1年;吳順民、張志澄、李文娟則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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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黃珊珊蔡壁如
尚無犯嫌
除此之外,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涉行賄罪,均獲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與120萬元。
檢方表示,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與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
另外,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人員陳佳敏、木可公關公司會計何璦廷、端木正助理陳韋瑄等5人均因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