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 4 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跨國犯罪組織洗錢等案件,今日偵查終結,合計起訴 62 名被告(其中 9 人在押)及 13 家公司,偵查中扣押財產總價值逾新臺幣 55 億元,非法洗錢金額高達 107 億餘元。
北檢表示,本案源於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並於多國建立企業網絡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去年 10 月 8 日對陳志等人提起公訴,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同月 14 日將該集團在臺設立的 9 家公司及 3 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北檢翌日主動分案,指揮調查局、刑事局等單位歷經 140 天偵查,執行 8 波搜索,羈押 9 人。
檢方調查,太子集團自 2016 年起在臺成立多家公司,實質掌控分布 18 國的 250 家境外公司及 453 個金融帳戶,利用境外公司間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洗錢,另開發「OJBK 錢包」連結地下匯兌,將虛擬資產清洗後匯入臺灣購買名車、精品。
集團在臺設立天旭等 5 家公司,由李添統籌、陳秀玲調度資金、辜淑雯在臺指揮。成員至地下匯兌水房提領現金,購買名酒、雪茄、藝術品等豪奢消費。陳志 2018 年另指示在臺成立 8 家空殼公司,以僑外資名義將犯罪所得匯入,購買「和平大苑」豪宅 18 筆(11 戶、53 車位),並以不實租約供金融機構查證。集團另成立尼爾公司,將海外款項佯裝借貸、租賃,由成員製作不實合約書洗錢。
另一起吳逸先集團與太子集團熟識,吳逸先 2017 年來臺設立睿莊公司發展非法博弈,2019 年將柬埔寨賭博水房成員移至帛琉,藏匿於成員經營的愛萊森林渡假村。吳逸先指示成員至境內水房提領現金購買不動產、名車,其胞姊吳宜家、吳伯毅則擔任在臺資產名義持有人,經手不法金流。
檢方統計,太子集團自 2016 年至 2025 年,經外匯匯入臺灣 16 家公司帳戶 97.16 億元,經 OJBK 地下匯兌洗入 6.29 億元,合計逾 103 億元。吳逸先集團洗錢流入 4.18 億元,全案總計 107.9 億元。
本案扣押財產逾 55 億元,含不動產 24 筆(39.8 億元)、名車 35 輛(11 億元)、金融帳戶 337 個(4.47 億元)及現金、名牌包等(5553 萬元)。檢方已變價 24 輛名車得 4.36 億元,精品得 170 萬元。全案洗錢金額 107.9 億元,均聲請沒收。
檢方求處刑度方面,主嫌陳志、吳逸先為集團最高層級,均求處法定刑最高刑度。其餘主要被告包括李添求處 20 年以上、併科 2.5 億元;陳秀玲求處 18 年以上、併科 1.5 億元;張剛耀求處 12 年以上、併科 1 億元;吳宜家、吳伯毅求處 6 年以上、併科 5000 萬元。另有辜淑雯、王昱棠、陳麗姍、李守禮、林揚茂、鄭巧枚、林昱妏等 7 人,分別求處 7 年至 16 年不等有期徒刑,併科 1000 萬至 8000 萬元罰金。
另有 24 名被告獲緩起訴,多涉刑法第 268 條賭博罪,命支付 30 萬至 100 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陳韋翔因無證據證明參與其胞兄陳韋志水房洗錢,獲不起訴。楊新發(新加坡籍)、郭博君(中國籍)、周永順(CHOW WING SOON,馬來西亞籍)等 3 人逃匿,發布通緝。
檢方表示,遭美國制裁的黃婕、施亭宇、王蕾絢,及盧冠安(匯致公司負責人)、曾國恩(帛琉愛萊森林渡假村登記負責人)等 5 人,另案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