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完成戒嚴時期政治檔案全面清查與解密,歷時1年4個月,自主檢視民國81年以前全部檔案,並將經審定的政治檔案全數解密、不予遮蔽,於今(23)日將實體檔案與電子影像檔正式移交國發會檔案局,共移交1,369卷、5萬1,133件政治檔案,內容涵蓋戒嚴時期保防制度、情報偵防業務、入出境管制、叛亂案件資料等。
國安局表示,自前(113)年11月起,國安局依據《政治檔案條例》及國發會檔案局「政治檔案審定原則與重點」,分兩階段全面自主清查民國81年以前(含戒嚴時期)全部檔案。
第一階段,清查民國81年以前所有檔案,共計2萬3,757卷、56萬6,415件,並將清查結果與目錄送交國發會檔案局審定。經審定為政治檔案者,共1,369卷、5萬1,133件。
第二階段,國安局針對審定為政治檔案的5萬1,133件資料,採人工逐卷、逐件、逐頁方式檢審,完成解密與掃描作業。相關實體檔案封裝為94箱,連同電子影像檔分批送交國發會檔案局,並於今日全數移交完成。
此次移交檔案內容包括戒嚴時期保防安全工作制度、情報機關偵防業務資料、反動文化出版品與黑函調查、國人入出境管制、海外台獨團體活動,以及叛亂案件人員資料與判決書等。
在清查過程中,國安局也檢視部分歷史檔案是否曾遭銷毀。由於早年檔案採「併卷」方式歸檔,卷內未逐件登載文號,因此無法確認當年是否有資料遺失或銷毀。國安局自民國94年起,已將民國90年以前檔案改以逐件編號方式重新整理。
國安局表示,政治檔案開放對於追查歷史真相、還原歷史全貌及促進社會和解具有高度重要性。賴總統去年出席「二二八事件78周年中樞紀念儀式」時曾指示政府加速政治檔案開放,追查歷史真相。國安局依照局長蔡明彥提出的「面對歷史、還原真相」以及「1件不留、1字不遮」原則,完成此次戒嚴時期政治檔案的清查、解密與移交作業。
此外,自民國89年至113年10月期間,國安局已配合國發會檔案局辦理8批次檔卷清查移交。加上此次自主清查作業,累計已解密並移交1,871案、4,685卷、14萬758件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