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於當地時間 10 日以 395 票對 2 票的壓倒性多數,通過《台灣保護法案》(PROTECT Taiwan Act,全名為 Pressure Regulatory Organizations To End Chinese Threats to Taiwan Act,H.R.1531)。該法案旨在建立一套明確政策機制,若美國總統認定中國行動對台灣及其自身利益構成威脅,美國行政部門將有義務推動把中國排除於多個關鍵國際金融組織之外。
根據官方公佈的法案文本,其核心運作機制如下:
1. 觸發條件:當美國總統根據「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等法律,向國會正式通告,認定中國的行動對台灣的安全、經濟或社會制度構成任何威脅,並對美國利益構成危險時,即觸發後續政策。
2. 政策轉變:一旦觸發,美國的官方政策將轉變為「尋求將中國代表排除於六大指定國際金融組織的活動之外」。
3. 目標組織:這六大組織包括二十國集團(G20)、國際清算銀行(BIS)、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
4. 執行義務:條件觸發後,美國財政部、聯邦準備理事會(Fed)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必須採取一切必要步驟,推動此一排除政策。
5. 豁免條款:法案賦予總統豁免權,若其認為符合美國國家利益,可暫緩對特定組織執行此政策。
在法案通過後,主要推動的議員於社群媒體上闡明其戰略意圖。 提案人、共和黨眾議員魯卡斯(Frank Lucas) 強調,法案旨在傳遞明確訊息:「若中國意圖與台灣衝突,就應準備承受後果。」他特別指出,法案旨在傳遞明確訊息:「若中國意圖與台灣衝突,就應準備承受後果。」他說明,根據其設計,當美國總統認定中國對台灣安全構成「立即威脅」並依此向國會發出正式通告時,該通告本身即會觸發法案,啟動推動將中國排除於國際組織的政策。
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希爾(French Hill) 表示,此法案確保中國若入侵台灣,將付出「重大的金融與外交代價」,美國必須明確表示不容忍此類侵略。據中央社報導,民主黨眾議員史丹頓(Greg Stanton) 亦表態支持,稱威脅鄰國的國家不應繼續從全球體系獲益。
該法案由眾議院「貨幣政策、財政市場韌性與經濟繁榮工作小組」提出,現已送交參議院審議,尚待通過並送交總統簽署方能生效。其立法進程與潛在的執行方式,將成為美中台關係的下一觀察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