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去年底震驚社會的北市捷運隨機殺人案,今(15)日偵查終結。由於犯嫌張文已於案發後墜樓身亡,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強調,調查結果確認本案為張文個人長期單獨策劃並執行,並無任何組織、共犯、宗教或境外勢力介入。
北檢指出,張文涉犯包括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於車站、公共場所持有管制刀械,及刑法恐嚇公眾、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他人所有物、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自己所有物、殺人、殺人未遂、預備殺人等罪嫌,但因被告死亡,依法不起訴。
北檢說明,在資金流向方面,張文近年經濟來源,經查確認其資金主要來自母親及個人過往薪資所得,總計新台幣198萬6961元,手頭資金足以支應本案犯行,無須他人支應,也未發現不明金流或他人資助情形。
此外,檢方綜合監視器畫面、YouBike與悠遊卡使用紀錄,確認案發過程中僅有張文單獨行動。通聯紀錄、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資料也未發現其與他人密切聯繫或共謀跡象。
檢方另指出,張文於雲端帳號中所存的攻擊計畫文件,從建立、編輯到存取皆由其個人帳號操作,未曾分享或供他人共用,進一步排除共犯可能。
北檢表示,本案發生後,台灣高檢署已責成全國各地檢署成立「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強化對網路恐嚇、大眾運輸與公共場所安全案件的即時處理機制。截至今年1月14日止,全國共偵辦相關案件51件,均未發現與本案有任何關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