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主導「12·3緊急戒嚴事件」、觸犯內亂罪,遭內亂特別檢察團求處死刑。檢方指出,此案屬南韓憲政史上極為罕見的重大憲法秩序破壞行為,必須嚴正究責。一審判決預計於2月19日下午3點宣判。
內亂特檢團今(14)日正式向法院請求對尹錫悅判處死刑。檢方認為,尹錫悅身為時任總統,為鞏固權力,在並無戰爭或相當於國家緊急狀態的情況下,違憲、違法宣布緊急戒嚴,嚴重動搖國家根本秩序。
而在同案中,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因涉內亂重要任務從事罪,被求處無期徒刑;前國軍情報司令官盧尚元則被求刑30年;前警察廳長趙志浩被求刑20年,前首爾警察廳長金奉植被求刑15年,另有多名軍警高層分別被求處10年至15年不等刑期。
韓聯社報導,在最終辯論中,特檢補佐官朴億洙將該事件定調為「反國家勢力造成的重大憲法秩序破壞案件」,強調尹錫悅與核心涉案人士為了自身對權力的慾望,不惜以戒嚴手段,企圖奪取立法與司法權,壟斷權力、實現長期執政,對國家安全與國民自由造成直接且本質性的傷害。
檢方指出,緊急戒嚴事件不僅侵害軍警的政治中立性,也在社會引發嚴重對立與分裂,並對經濟及國家信譽造成負面影響。朴億洙認為,尹錫悅至今未展現反省或承擔責任的態度,加上多數國民請求嚴懲,因此不存在任何可減刑的理由。
朴億洙以說,本次審判應比對全斗煥、盧泰愚勢力的審判更加嚴正,藉此向世人證明,大韓民國能透過刑事司法體系守護憲政秩序
尹錫悅方面則全面否認指控,要求法院宣告無罪。尹錫悅辯護律師金弘一主張戒嚴屬憲法賦予總統的緊急權限行使,並非內亂行為,要求法院宣告無罪。辯護律師指出,特檢將案件操作為政治審判,相關指控既無實際執行,也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
尹錫悅本人在長達90分鐘的最後陳述中表示,宣布戒嚴是為了向國民說明國家危機,並非壓迫人民或推動軍事獨裁。他並將檢方的調查與起訴形容為「政治清算與打壓」。
本案庭審自上午9點30分開始,歷時近17小時,於隔日凌晨結束。庭審當天,法庭內聚集大量尹錫悅支持者,檢方求刑死刑時一度出現噓聲與騷動。
這是南韓自1996年對前總統全斗煥求處死刑以來,首次再度對前總統以內亂罪名求處死刑,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而此次開庭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刑事大法庭,正是30年前檢方以內亂首謀罪名對全斗煥前總統求處死刑的同一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