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將於明年(115年/西元2026年) 元旦起上路,受僱者可以「日」請休育嬰留停,2年期間最多30日可單日請,津貼也將依比例發給,盼讓新手爸媽在幼兒有臨時突發狀況時可運用。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只要是任職滿6個月的受僱者若育有3歲以下子女,不論是爸爸或媽媽(上圖) ,只要有親自撫育小孩事實且留職停薪期間未另有工作收入,都可向投保單位辦理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

為了讓受雇者有更多育嬰彈性,明年元旦起,彈性育嬰假正式上路,受雇者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中,將有30天能夠以「日」申請。
不過,受雇者必須在提前5天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但若有臨時突發需求,包含子女生病(腸病毒、流行性感冒等)、停托、停課等情形時,才可以於1日前或者是當日委託他人向雇主提出申請,盼讓雇主能有人力調度彈性。
而勞工申請彈性育嬰假時,雇主不需給薪水(下圖) ,但勞工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申請1日就發給1日津貼,後續將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依照勞工請領天數依比例發放、直接匯進勞工帳戶,最多發到6個月。


年終及獎金發放日適逢員工育嬰留職停薪
雇主可以不發給嗎?
公司發放年終或獎金時,如以員工考績、年資等做為發放依據,而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若已符合發放條件,不能因為發放日不在職而拒發該獎金(下圖) ,雇主仍要依約定或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如需個案事實釐清判定,可敘明個案詳情,逕向工作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洽詢。

根據中央社27日報導,勞保局也提供範例,若一名月投保薪資為新台幣4萬2000元的受僱者申請1日育嬰留停,將發給0.03個月(1/30,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可請領1008元(42000元 x 80% x 0.03個月)。
除了彈性育嬰假外,明年元旦起,家庭照顧假也放寬申請規定,只要是家庭成員有照顧需求,不論是顧老或是顧小,勞工有需求都可以小時為單位來申請。
不過,家庭照顧假的薪資計算依事假規定辦理,依照現行規定,事假並無支薪,但勞工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發其全勤獎金。
勞工請休彈性育嬰留職停薪
雇主有哪些獎勵措施?
為鼓勵雇主包容勞工「育嬰留停以日請」照顧彈性需求,將由政府給予小微型企業經濟支持,針對未滿30人小微型企業的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新台幣1000元。
關於獎勵申請,勞保局會提供單一管道,由企業填寫帳號,勞保局後續會主動比對直接將獎勵金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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