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啟動《就業保險法》修法,規劃取消就業保險投保年齡65歲上限。未領取勞保、公保等老年給付的勞工,即使年滿65歲以上,只要仍在職場工作,未來都可投保就業保險,享有失業保障。
根據中央社,為促進中高齡就業並強化勞工保障,勞動部擬擴大就業保險的加保年齡、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以及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1個月規定。
勞動部指出,隨著政府推動延後退休與中高齡就業政策,愈來愈多高齡者持續留在職場,同樣也可能面臨非自願失業風險,因此將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規定,以提升高齡勞工就業安全保障。
不過,修法仍設有限制,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暫不納入投保對象。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明,以其他國家經驗來看,如果要納保會改發給一次性給付或是停發年金,這部分不僅涉及勞保老年年金發放,也涉及公教人員養老年金如何扣除,因此現階段還是以未領取者為主。
此外,修法也將縮短失業給付等待期。現行須經14日推介就業仍未媒合成功,才能自第15日起請領失業給付;未來將比照國際勞工組織第168號公約,等待期縮短為7日,讓失業勞工更快獲得經濟支援,減輕失業衝擊。
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部分,未來撫育同一名3歲以下子女的雙親,若各自領滿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後續可再各請領1個月津貼,盼促進家庭性別分工平等,且該規定同樣適用於一方為公保或軍保者,以及單親家庭,以強化育兒經濟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