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觸犯國安法案今天 (15日) 裁決,法官裁定他各項罪名成立;法官將待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法官表示,被告須於明年 (2026年) 1月前提交求情信。
香港電台報導,法院將於2026年1月12日起處理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 (類似量刑聽證會),預計需時4日,擇日判刑,78歲的黎智英最重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
法界人士推測,針對黎智英的案件,他的法律團隊預料會利用求情信強調案件的情節屬於「較輕」,並輔以其個人年齡及家庭情況,以爭取一個相對較低的刑期(例如盡量接近5年以下監禁的範圍)。
台灣中央社報導,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這是香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
上述案件由高等法院處理,主審法官3人,他們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案件於2023年底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理,整個審訊歷時156天。
在審訊期間,控方曾指黎智英為知名傳媒大亨,是香港民主派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他與蘋果日報高層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根據控方和從犯證人在審訊時的舉證及作供,黎智英的罪證包括向各方輸送金錢;謀劃主導「反修例」運動,但未成事;促使美國制裁中國,且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並未停止;印刷特刊,煽動民眾上街;要求美國阻止香港訂定國安法等。
香港經濟日報指出,78歲的黎智英及三家《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不認罪,同案8名其他被告,已先後全部認罪,包括壹傳媒的高層及編採人員︰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其他被告料在黎案裁決後判刑。
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黎智英案令北京與許多西方國家關係陷入低谷。美國總統特朗普 (川普) 據報曾在10月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時,呼籲北京釋放黎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