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以打擊詐騙為由,對社群平台「小紅書」祭出為期一年的限制接取措施,此舉立即引爆具高度政治敏感性的爭議。綜合媒體報導,台北市長蔣萬安批評中央標準不明,質疑「反中反到自己變成共產黨」;內政部長劉世芳則反擊「台灣沒有共產黨」,強調此為依法執行的犯罪防治。一場原本關乎技術與法律的執法行動,迅速延燒成朝野對政府權力邊界的政治攻防。
綜合中央社、ETtoday 報導,在政府方面,內政部與行政院多次強調,此次決定是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42 條的「緊急處置」辦理,屬於法律授權下的執法行動。劉世芳指出,小紅書涉及大量詐騙案件,警方與多個部會曾多次發函要求改善,但平台「始終已讀不回」。此外,國安局的資安檢測顯示小紅書「全部不合格」,雖強化其風險形象,但政府強調,本次處分的直接法律依據仍是其不配合「打詐」。 官方並以其他跨國平台作為對照,強調 Google、LINE、Meta 皆能配合要求進行下架或停權;例如 Google 曾下架四千多則詐騙廣告, LINE 停權九萬多個詐騙帳號,Meta 則下架十多萬則詐騙廣告並自動攔截超過四百三十萬則。官方表示,正因「只有小紅書遲遲無回應」,才會啟動限制接取。
為釐清法律界限, 執政黨立委沈伯洋補充,現行法律授權對平台採取限制的條件極為嚴格,僅限於詐騙、兒少性剝削與性影像外流等具體犯罪防治,並不能因統戰疑慮或內容審查而封鎖平台。換言之, 小紅書的國安與資安風險雖是事實,卻非本次處分的直接法律基礎;政府僅能就其詐騙問題依法行政。該立委認為,外界質疑應聚焦於「緊急處置的門檻是否成立」、「一年期限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程序面問題。
然而,在野黨與地方政府則聚焦於程序正當性及標準一致性的雙重疑慮。據報導,蔣萬安的質疑可歸納為三點:其一,程序過於倉促,未充分說明緊急處置的必要性;其二,標準是否一致,質疑若其他平台也有大量詐騙,政府是否會採取同等強度措施;其三,動機是否純粹,他認為行政院長卓榮泰以「不自由的言論傷害台灣自由」為說法,夾帶了政治訊號,因而引發其「反中反到變共產黨」的批評。他主張,若政府堅持執行,應「一個月後就檢視效果」,讓政策回歸打詐有效性的務實檢驗。
法律層面上,各界關注點在於政府措施的合比例性與潛在先例效應。雖然《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賦予政府採取緊急處置之權力,但「急迫性」的認定標準,以及長達一年的封鎖期是否過當,仍有檢討空間。尤其,政府直接透過停止 DNS 解析來封鎖平台,此一技術性處分手段是否會成為未來網路治理的常態化工具,是法界矚目的焦點。
資安層面上,爭議則聚焦於相關平台的實際數據處理行為與結構性風險。數位發展部指出,「小紅書」等部分中國應用程式,曾被發現存在過度蒐集用戶資訊、存取系統底層資料,甚至可能回傳生物特徵等疑慮。更根本的挑戰在於,中國《網路安全法》、《國家情報法》等法律框架,課予企業配合政府數據調取的義務,形成了難以忽視的「結構性資安風險」,尤其在處理高敏感資料時令人擔憂。
專家普遍指出,若平台經營者長期拒絕配合主管機關的調查與監管要求,將導致追查詐騙金流與保護用戶的防護機制出現「系統性失靈」,此一結果是社會與政府皆難以承受的。
在政治、資安、法律三方拉扯下,小紅書的封禁爭議已不只是一道行政處分,而是再次把台灣在數位治理上的結構性難題推到檯面:在國家安全與政府管制權力,和言論自由與個人資安等基本權利之間,界線應如何畫定?外界關注的焦點,最終仍會回到三個問題──相關程序是否足夠透明、緊急處置是否具有一致標準、而此案是否會成為未來平台管理的制度性先例。這場因「打詐」而起的爭議,勢必在未來數月持續影響台灣的公共討論與法制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