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積電資深副總經理羅唯仁遭指疑似在退休前攜帶 2 奈米等先進製程資料「回鍋」英特爾,引發外界關注。檢察官26日指揮調查局前往羅唯仁位於台北市、新竹縣的住居所搜索,扣得電腦、隨身碟等多項證物,並聲請法院查扣其股票與不動產,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准。
據中央社,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已於 18 日將相關資訊納入《國家安全法》「他字案」偵辦。羅唯仁今年 10 月出境赴美,檢調可能傳喚其返台說明。若無正當理由不到案,法界人士指出,檢方可進一步申請拘提,拘提無著則可能發布通緝。
涉《國安法》經濟間諜罪?
法界人士表示,檢調下一步將加緊分析扣案電子設備內容,以釐清羅唯仁是否涉及《國安法》第 3 條、亦即 2022 年修法後新增的「經濟間諜罪」。該條規範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 12 年有期徒刑。
同條亦規範,任何人不得意圖於境外地區使用我國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其所稱「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係指一旦外流,可能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的技術。其認定由國科會聯合相關機關審定並定期檢討。
違反者最高判 12 年
依《國安法》第 8 條,若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等方式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使用、洩漏,可處 5 年以上、12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 500 萬至 1 億元罰金。
若在外國、港澳或大陸使用該營業秘密,可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徒刑,並得併科 500 萬至 5,000 萬元罰金。
考量營業秘密往往涉及龐大利益,《國安法》並增設彈性罰金規範:若不法所得高於罰金上限,得以其所得 2 至 10 倍幅度加重裁罰。
在民事部分,台積電已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盼防止可能的營業秘密與關鍵資料外流。法院表示,由於申請內容涉及敏感技術,台積電也要求審慎處理,在案情釐清並徵得台積電同意前,不便公開相關細節。
《國安法》首宗案例已進入審理
為防科技關鍵技術外洩,行政院 2022 年提出《國安法》修法,立法院最終三讀通過,建立更嚴密的技術外流防線。該修法後首宗重大案件為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在職工程師吳秉駿與戈一平涉洩漏關鍵技術案,目前仍由智商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