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中央和地方政府財務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一年內歷經三次修法,但仍有違憲之虞。如今民進黨政府已經提出行政院版本的修正草案,藍白應在未來也可能執政的前提下,認真審查、讓整個制度更健全,而不是處處掣肘,因為這可能是讓自己以後執政時穿上小鞋。
財劃法修正討論多年,但由於這個「餅」涉及中央與地方的垂直分配,以及地方與地方的水平分配,利益複雜,所以雖然喊了修法多年,卻遲遲沒有任何進展。直到去年在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下,才終於通過修正草案。
只不過,根據去年12月通過的版本,撇開分配是否公平、國家是否被迫舉債的爭論不談,光是公式就出現明顯錯誤,導致有345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給離島。直到今年11月21日,藍白才修正公式,再度三讀修案,暫時填補了這個漏洞。
然而,目前主要爭議在於第二次修法,也就是11月14日在藍白聯手下通過的版本。條文中明定,中央政府114年度補助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中央政府於113年8月30日核列的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金額。這項規定已經明顯違反國會立法審查的原則,有違憲之虞。
在學理上,行政與立法應相互制衡。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審查時只能減列,不能增加;如今立法院通過的財劃法版本卻明定不得低於特定數額,若政府財政收入不佳,也必須依此編列,勢必得透過舉債才能達成,這已經背離財政紀律與政治原理。
因此,行政院已針對11月14日通過的版本提出覆議案。但在回到國會審查時,藍白仍掌握多數,勢必再度否決,行政院只能走向釋憲一途。然而大法官人數不足,釋憲功能也因此無法正常啟動。
為了解決財劃法的重重問題,行政院已提出修正版本並送入立法院,但藍白卻將此案擱置,使其暫時無法進入審查程序。這絕對不是長治久安之計。畢竟在野黨未來也可能執政,難道要等到他們當家後,看到滿是漏洞的財劃法,才再度倉促修補?屆時若民進黨掌握國會多數,豈不重演這兩年行政、立法互動的僵局?
財政分配制度攸關整體國家治理,既牽動地方建設,也影響中央施政品質。藍白如今能在國會制衡,但制衡不應等於阻撓;若無意改善制度,只想在政治競逐中取得話語權,最終受害的將是全體人民。
更重要的是,任何政黨都有再次執政的一天,今日留下的制度漏洞,終將成為明日束縛自己的枷鎖。財劃法不能再被政治算計綁住,唯有務實面對問題、共同完成改革,台灣的國家財政才能真正邁向穩健與長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