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員工遭受暴力事件近年屢見不鮮,今年截至 11 月 15 日已累計 14 起,為去年的一倍。為加強保護第一線鐵道從業人員安全,朝野立委紛紛提出鐵路法修正草案,增訂對施暴者的相關罰則。依最新提案,如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鐵路人員執勤,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三十萬元罰金。
台鐵統計顯示,相關暴力事件在 2022 年、2023 年各有 2 起,2024 年則升至 7 起,而今年迄今已達 14 起,不僅包含言語恐嚇、辱罵,也有肢體攻擊。10 月 6 日台中五權車站更發生一名男子未購票進站遭攔查時,竟將站務員推落軌道。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6)日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民眾黨團與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分別提出不同罰則版本。
民眾黨團版本主張修正第 56-4 條、新增第 67-3 條,鐵路機構須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員工安全;若民眾以暴力或恐嚇方式干擾執勤,最高處三年以下徒刑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員重傷,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若致死,則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
國民黨的洪孟楷版本則建議提高罰則,主張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的方法,妨害鐵路從業人員執行鐵路業務,應處一至五年徒刑,並得併科最高一千萬元罰金;若造成重傷,處五至十年徒刑;若致死,同樣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
他也提出,若遭非法干擾,從業人員得拒絕運送;如行為人屬現行犯,應由警方立即排除或制止,並視情移送司法調查。
對此,鐵道局長楊正君於報告中表示,立委修法方向有助提升員工安全,鐵道局予以支持。不過,由於目前存在兩個不同罰則版本,他建議可比照《醫療法》第 106 條,以三年以下徒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較為合適。
至於洪孟楷版中提到「由警察機關排除或制止現行犯」,楊正君指出,《刑事訴訟法》已明定現行犯任何人均可逕行逮捕,若另行限制可能與現行法制牴觸,建議不必增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