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16:45更新
因涉京華城弊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羈押禁見 1 年多後,9 月 5 日獲裁定 3,000 萬元交保,但 10 月 9 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公開要求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台北地檢署認為應曉薇涉嫌恐嚇證人,今(16)日合議庭裁定加保 500 萬元,而應曉薇約2小時便辦保完成離開北院
綜合媒體報導,應曉薇 9 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表示,希望台北市政府別再問她何時可參加蔣萬安便當會。他說,前市長 16 次便當會,我只參加 3 次裡面談到某個案子,就被羈押禁見 1 年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我不參加您的便當會,並提醒蔣萬安與他人便當會時也要保護自己。
她還說,都市發展委員會(都委會)與都市發展局(都發局)本應為獨立單位,但竟出現都委會公務員在「便當會」中指揮都發局人員進行偷錄影的情事。她呼籲蔣市長應徹底整頓都發局及政風室,「不要讓政風處成為笑柄,像是在「把風」一樣」。
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應曉薇涉及恐嚇及騷擾證人等行為,日前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聲請,請法院審酌其現有交保處分是否足以取代羈押。
台北地院今針對「京華城案」臨時召開庭訊,應曉薇強調,她不是故意,主要是要提醒蔣萬安整頓市府,不應擅自錄影,公務員是領人民的納稅錢做事,就不要搞暗鬥;對於「施壓」部分,她提及輝達北士科案,每個市議員都在罵蔣萬安「難道那不是施壓」。
應曉薇提及,她保證不會再提及碰觸本案任何事情,只要都發局有關的開議,她都不參加,會更加小心。但法官認定應曉薇於質詢時確有騷擾都發局證人的明確事實,裁定加保 500 萬元;若於今日下午 5 時前無法籌保,先予羈押。最後,應曉薇約2小時便辦保完成離開北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