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報聯合進行的調查指出,以色列透過《非法戰鬥人員拘留法》(Incarceration of Unlawful Combatants Law)任意拘押加薩地區的巴勒斯坦人,而其中恐有高達四分之三為平民。有吹哨者更指出,平民比例可能高達九成。
根據以色列—巴勒斯坦獨立線上新聞雜誌 +972 、希伯來語獨立新聞網站 Local Call(Sikha Mekomit)與衛報(The Guardian)以色列軍事情報局(Aman)管理的資料庫中一份包含 47,653 個名字的列表顯示,截至今年 5 月,以色列拘押的、被標定為「非法戰鬥人員」的巴勒斯坦人中,僅有 1,450 人是哈瑪斯(Hamas)或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Palestinian Islamic Jihad)的成員,其餘均不隸屬這兩個組織。
以色列對加薩的軍事行動,被權威的國際種族滅絕學者協會判定為符合法定種族滅絕罪的定義。在此期間,以色列在監獄過度擁擠的情況下,曾釋放了 2,500 名「非法戰鬥人員」,並在人質交換期間釋放了 1,050 名。人權團體與以色列吹哨者均指出,實際被拘押的平民比例可能遠高於此數據。2023 年 12 月,以色列曾因將數十名上銬的巴勒斯坦人剝去衣物至僅剩內褲而引發國際社會抨擊。當時,以色列高階官員向國土報(Haaretz)坦承,手中 85% 至 90% 的巴勒斯坦人與哈瑪斯無關。
代表以色列境內被拘押巴勒斯坦平民的阿爾米贊人權中心(Al Mezan Center for Human Rights)副執行長札誇(Samir Zaqout)表示:「以色列的行為顯示,無論其聲稱的理由為何,都是系統性地任意拘禁巴勒斯坦人。」他進一步指出:「被拘禁者中,最多 6 到 7 人中才只有 1 人與哈瑪斯或其他民兵團體有關,即使如此,也不一定與這些團體的前線戰鬥分支有關聯。在許多案例中,僅僅與一個巴勒斯坦政治派別有關聯,就足以構成『非法戰鬥人員』的指控。」獲釋的巴勒斯坦人經常指控以色列在監獄中實施酷刑,且許多被拘禁者因此死於獄中。
規避正當法律程序
2002 年通過的《非法戰鬥人員拘留法》,旨在於交戰期間規避《日內瓦公約》,不承認被俘虜者作為戰俘的身份。此法允許以色列禁止被拘禁者與律師會面,長達 75 天。以色列法院也常透過僅數分鐘的聽證會,僅憑「機密證據」就幾乎自動化地延長羈押程序。以色列人權團體「保護個人中心」(HaMoked)的資料顯示,目前以色列監獄中關押了 2,660 名「非法戰鬥人員」,自 2023 年 10 月 7 日以來人數大幅增加。法律組織認為,可能有數百名「非法戰鬥人員」被關押在軍方拘留設施,尚未移送至以色列監獄。
保護個人中心執行長蒙特爾(Jessica Montell)表示:「如果以色列要審判所有受監禁者,必須撰寫個別的起訴書,並提供證據佐證指控。正當法律程序需要時間,這也是為什麼以色列制定《非法戰鬥人員拘留法》來規避正當程序。」她說,此法有助於以色列「讓數百甚至數千人消失」,他們基本上在沒有外部監督的情況下被囚禁。
公眾反對以色列酷刑委員會(Public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 in Israel)執行長史坦納(Tal Steiner)指出,以色列軍方自身紀錄顯示,高達四分之三的被拘禁巴勒斯坦人不屬於哈瑪斯或伊斯蘭聖戰組織,這一事實「削弱了以色列拘禁他們的理由的正當性」。該委員會的反對大規模監禁訴願,促使以色列政府在 10 月 7 日後公布收監資訊。史坦納說:「10 月 7 日大規模逮捕潮爆發後,公眾開始擔心無關人士被無理監禁。當我們得知開戰初期被逮捕者中有一半獲釋後,我們的擔憂得到了證實,因為這證明一開始根本沒有逮捕的理由。」

大規模逮捕
一位在汗尤尼斯主導大規模逮捕行動的以色列軍官向三家媒體透露,他的任務是「抽乾」難民營,迫使居民難以逃離。他任務的一部分,便是大規模逮捕平民,將他們送到軍事機構後再重新標定為「非法戰鬥人員」。該軍官指出:「被逮捕者被組織成隊伍,頭罩布袋,朝著海岸的馬瓦希區(Al-Mawasi)移動。」他說:「這些人被帶到搜查中心處理。每晚,載著數十至數百名、層層疊疊被綑綁的巴勒斯坦人,就被運往以色列境內。」
該軍官還指出,以色列無差別逮捕巴勒斯坦人,甚至包括孩童。他說:「這根本難以想像,你把一位男性、孩童或青年從家人身邊帶走,送到以色列訊問,如果他能回來的話,又要如何與家人重逢?」
30 歲、曾被從汗尤尼斯綁架的穆罕默德(Ahmad Muhammad)表示,他於 2024 年 1 月 7 日與妻子及三個孩子被迫隨著隊伍移動。在抵達檢查哨後,以色列軍方突然要求所有男性止步。他回憶道,一名士兵對他大喊:「穿藍衣服的那一個,回來!」隨後,穆罕默德被混入一群男子中。他說:「我是難民營的一位理髮師,與任何陣營無關。只要士兵靠近我們,就會對我們謾罵。情況持續到卡車抵達,當時我們被扔到卡車上,一個個疊起來,非常羞辱人。」
穆罕默德被帶至尼格夫監獄(Negev Prison),士兵訊問他與 10 月 7 日的關係。儘管他不斷聲稱一無所知,仍被監禁長達一年。至今,穆罕默德仍不明白自己被捕的原因。他說:「我在監獄中度過了極度艱困的時光,疾病、酷寒、酷刑與羞辱。」穆罕默德於 1 月與另外 2,000 名巴勒斯坦人一同獲釋,其中近一半是在 10 月 7 日後,根據《非法戰鬥人員法》遭拘禁的,許多人數月來無法與律師見面。
病患與醫師
多名士兵向三家媒體證實,在以色列軍事設施內目睹大規模拘禁巴勒斯坦人。在惡名昭彰的斯德泰曼(Sde Teiman)設施服役的人士指出,設施內設有「老人籠」,關押著年老或重病的囚犯,部分是從加薩的醫院內擄走的。士兵稱:「他們會從加薩北部印尼醫院(Indonesian Hospital)直接抓走一大群人。他們逮捕坐輪椅的、沒雙腳的,或是雙腳幾乎無行動能力的人。我記得其中一位 75 歲男子,他的截肢傷口嚴重感染。我一直認為,逮捕病患的理由,應該是為了在人質交換談判中獲得更多籌碼。」他點出,所有病患都被關在「老人籠」內。
除了加薩醫院內受傷的平民,以軍也會逮捕治療傷患的醫生。以色列人權醫師組織(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 Israel)指出,超過 100 名加薩醫護人員仍被以「非法戰鬥人員」的名義囚禁。該組織於 2 月發布的報告,包含 20 名醫師與軍方吹哨者的證詞,闡述了酷刑與虐待的情況。以色列人權醫師組織囚徒部門主任阿巴斯(Naji Abbas)指出,證詞顯示以色列在一次訊問後,便可囚禁人長達數月。這種模式反駁了以色列以囚徒握有人質資訊為由進行囚禁的說法,並可能構成對加薩醫療體系的攻擊。
一位納瑟醫院(Nasser Hospital)的醫師在證詞中表示,軍人「坐在我們身上,不斷地以靴子踢我們,還用槍托打我們。」印尼醫院手術主任則反應:「他們將我們的頭往碎石上推,一次又一次,持續了四小時之久,還用警棍毒打我們,也對我們施以電刑。」有醫生指出自己的肋骨被打斷。另一位希法醫院(Shifa Hospital)的醫生表示,囚徒遭以軍施以電刑,並聽到有人被電死。一位在軍事設施服務的醫生反應,有多名巴勒斯坦人被囚禁當地,其中一名小兒科醫師甚至以英語哀求:「我們是你的同僚,你能幫幫我們嗎?」

交換籌碼
國家安全局(Shin Bet)局長巴爾(Ronen Bar)更在 2024 年向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反應以色列監獄容量不足的情勢,並點出俘虜遭受的虐待,恐讓「公務員在國外面臨訴訟的威脅。」以色列對囚徒的待遇,與以色列極右翼國家安全部長班吉維爾(Itamar Ben Gvir)2024 年的主張有關。他當時稱,首要目標是惡化巴勒斯坦囚徒的待遇,包括最小化他們獲得的食物。許多遭以色列囚禁的加薩人均反應受到虐待與酷刑。
然而,大規模逮捕醫師與平民的行為,一開始可能與獲取人質交換籌碼有關。當西法醫院院長薩爾米亞(Mohammed Abu Salmiya)於 2024 年獲釋後,以色列國憲法、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席羅斯曼(Simcha Rothman)對此抱怨,稱以色列竟然在沒有交換人質的情況下就將他釋放。羅斯曼說,以色列錯失了利用「加薩內重要人士來達成協議」的機會。一位在拘留中心的士兵指出,他的同僚常說:「他們沒放人質,我們憑什麼放人?」
國際法僅允許在平民構成嚴重維安威脅的情況下逮捕平民。以色列軍方主張,《非法戰鬥人員拘留法》允許以色列對手中人士進行調查,並聲稱被逮捕者大多數為恐怖分子,或與特定恐怖活動有關。軍方也表示,受囚禁者獲得適當的醫療服務,並在需要時會外送至醫院,期間仍可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