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種族滅絕學者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enocide Scholars)主席歐布萊恩(Melanie O'Brien)於 1 日表示,協會已通過決議,判定以色列在加薩的行為,已符合法律上構成種族滅絕罪的標準。
據路透社報導,該協會 500 名成員中,高達 86% 投票支持這項決議。決議中宣示:「以色列在加薩的政策與行徑,已符合 1948 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二條的法律定義。」該公約第二條明確界定了何謂種族滅絕。此前,包括以色列人權組織貝塞林(B’Tselem)、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與無國界醫生(MSF)在內的多個人權與醫療組織,皆曾指控以色列犯下種族滅絕,而以色列也在國際法院面臨南非提出的種族滅絕指控。
以色列一向嚴詞拒絕種族滅絕的指控,並聲稱其在加薩的行為屬於自衛。在加薩遭受以色列長達十數年的圍困,並歷經多次除草行動(mowing the grass)後,當地於 2018 年發起偉大的回歸遊行(The Great March of Return),和平抗議以色列的圍困卻招致以軍開火。隨後,巴勒斯坦武裝抵抗組織哈瑪斯(Hamas)與其他巴勒斯坦團體,於 2023 年 10 月 7 日突破以色列的包圍網,攻入以色列南方市鎮,造成包括平民在內共 1,200 名以色列人死亡,其中平民佔總死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被擄回加薩的 251 人中,絕大多數也是平民。
此後,以色列對加薩發動攻勢,摧毀或損壞了加薩境內大部分建築物,迫使幾乎每一位居民都至少逃難過一次。軍事行動已直接造成 63,000 名巴勒斯坦人死亡,但相關研究認為實際死亡人數可能更高,以色列軍方機密數據指出,死者中平民佔比超過 8 成。國際糧食安全階段綜合分類(Integrated Food Security Phase Classification)已判定,加薩部分地區正發生人為饑荒,但以色列同樣嚴拒此指控。目前,因飢餓相關原因死亡的人數已達 313 人,其中 119 人是兒童。
哈瑪斯加薩政府媒體辦公室主任薩瓦塔(Ismail Al-Thawabta)對國際種族滅絕學者協會的認定表示歡迎。他說:「這個權威學術組織的態度,反映了國際法院正在審視的事實與證據。」薩瓦塔表示:「這項決議對國際社會施加了法律與道德責任,要求其立即採取行動,以阻止這項罪行、保護平民,並追究佔領者領導階層的責任。」國際種族滅絕學者協會自 1994 年成立以來,共通過九次決議,認定歷史事件或正在發生的狀況為種族滅絕。

學界主流
1948 年的《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大屠殺後制定,將種族滅絕定義為:「意圖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公約要求所有國家採取行動,防止種族滅絕的發生。種族滅絕罪行涵蓋:殺害該團體成員;導致其在身體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故意使其處於某種生活狀態,旨在全部或局部性地摧毀該團體;強制實施防止該團體生育的手段;以及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國際種族滅絕學者協會這份長達三頁的決議呼籲以色列,「立即停止在加薩針對巴勒斯坦人,構成種族滅絕罪、戰爭罪與違反人道罪的行徑。這包括蓄意攻擊與殺害包括兒童在內的平民、製造饑餓、剝奪人道救援物資、水、燃料及其他生存必需品、實施性暴力與生育暴力,以及迫使人口流離失所。」決議也指出,哈瑪斯 10 月 7 日的攻擊違反國際法。
歐布萊恩告訴路透社:「這是種族滅絕學者,認定以色列在加薩的行為構成種族滅絕,最明確的聲明。」荷蘭開放大學(Open University of the Netherlands)國際法教授、國際種族滅絕學者協會會員瓦西列夫(Sergey Vasiliev)則告訴路透社,這份宣言顯示,「此類法律認定,已經成為學術界的主流,尤其是在種族滅絕學界內。」上週,數百名聯合國職員也曾聯名致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要求他以「種族滅絕」來描述加薩正在發生的情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