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名「太田胃散」是不少人家中的常備藥,但近期有民眾發現產品外盒上的中文與日文成分標示內容不一致。對此,食藥署宣布,將在 9 月 18 日前完成 37 個批號、約 41 萬罐藥品的回收作業,並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最高可處新台幣 200 萬元罰鍰。
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5 日公布藥品回收訊息,「太田胃散 OHTA'S ISAN」(衛署藥輸字第 019627 號),共 3 種規格包裝、37 批號產品(75g、140g 和 210 g),接獲藥品不良品通報,案內批號藥品外盒主成分刊登有誤,故啟動藥品回收作業。
根據公告資訊,啟動回收的批號,75g包裝16批,批號為22B、22J01、22J02、23B01、23B02、23C01 至 23C05、24B01 至 24B04、24I01 及 24I02。140g 包裝 16 批,批號為 22C、22I01 至 22I03、23B01 至 23B08、24B01 及 24J01至 24J03。210g 包裝 5 批,批號為 22B、22I01、23C01、23C02 及 24C01。
該藥品主要用於緩解胃部不適或灼熱感,或經診斷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炎、食道炎所伴隨之胃酸過多,食慾不振、胃腹部膨脹感,消化不良,幫助消化。民眾倘對使用之藥品有任何疑慮,應盡速回診與醫師討論,處方其他適當藥品。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楊博文指出,這款產品屬於進口指示藥品,許可證持有人是幼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食藥署核准上市的是中文標示。今年 7 月下旬,食藥署接獲民眾檢舉,發現外盒上的日文成分標示與中文內容不符,經廠商清查後發現3種規格包裝的標示確實有誤。
楊博文表示,涉及回收的批號藥品,已經有約41萬罐流入市面。食藥署要求業者須在 114 年 9 月 18 日前完成回收,並繳交調查報告及預防矯正措施。若廠商未依規定進行回收,將依《藥事法》第 91 條,處以新台幣 20 萬元以上、500 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標示不一致的問題,他說,這已觸及《藥事法》第 46 條,因藥品標示內容與核准成分不相符,可處 3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罰鍰,相關裁處將交由地方衛生局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