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中國對台灣的統戰操作與「灰色作戰」威脅,大陸委員會 18 日宣布,自明年 1 月 1 日起,軍公教核心人員不得在中國設籍、申領或持用中共發放的相關身分證件,包括居住證,並將全面實施常態化、制度化的查核機制。
陸委會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國人若取得中國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依法無從擔任志願軍職或擔任公教職務。為確保人事任用符合法規、保障國家安全,政府將全面推動人員身分查核制度,首波對象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主。
不符資格者 不得聘用、續聘或銓審
根據規劃,自 2026 年起,凡新進或調任之軍公教核心人員,均須配合身分查核。若不配合,將依法不得辦理銓審作業、簽訂聘用契約,亦不得續聘或改聘。
近期陸委會已函請各主管機關、學校展開宣導及準備作業,包括檢討用人法令、修正聘僱契約及調整資訊系統,並預計與人事總處、銓敘部、教育部合辦宣導說明會,協助各單位順利推動。
陸委會說明,由於公務體系龐大,任用規範各異,常態化查核將採循序漸進方式實施。初期對象限於具敏感性或高風險的核心人員,包括依法任用的軍職、公務人員及 21 類專任教育人員,不會及於全體人員。國營事業、公股民營機構與公設法人方面,則聚焦於代表政府出任的官派人員及經理人。
5月已專案清查 政院重申禁止持用中國居住證
根據中央社,早在 5 月,行政院已啟動專案清查,針對軍公教與公立學校教師是否申領、持有中國居住證進行調查。政院並通函各中央與地方機關,明確指出中國居住證須於當地長期工作、居住或就學方可申請,與我國要求軍公教效忠國家的法令精神顯然相悖。
政院強調,現職軍公教人員應遵守《國防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忠誠履職,絕不可配合中國試圖混淆台灣軍公教人員國家認同之統戰策略。任何違規申領且未如實通報者,將由各用人單位依法處置,確保人事紀律與國安防線。
陸委會指出,為行統戰目的,中共試圖破壞兩岸長久以來堅持的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允許台灣民眾持用中共身分證件,同時保留台灣身分證,藉此混淆認同。
政府呼籲軍公教人員應正視此一國安風險,配合身分查核,提升人民對公務體系的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