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5-08-08 14:50 (台北地檢署回應)
更新時間: 2025-08-07 14:55 (換圖)
更新時間: 2025-08-07 14:13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 (7日) 再度開庭,上午傳喚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作證。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休庭時情緒激動,對檢察官丟紙本、弄倒水瓶,並說自己根本沒有貪污、絕對不會投降。
柯文哲在上午休庭時情緒激動,拿起麥克風對著還在法庭內的公訴檢察官表示「你們每天這樣亂編故事,不羞恥嗎」,他被關了11個月,現在還在討論那一條法令違法。他痛罵:
「我是會圖利貪污的人嗎」、「你們都在想怎麼編故事害人,
硬要羅織柯文哲罪名」。
根據中央社,柯文哲把紙本資料摔向檢察官,接著說「我是會貪污的人嗎?」,此時公訴檢察官林俊廷疑點頭,柯文哲情緒更激動,說「你還給我點頭」。
柯文哲說,「大罷免會大失敗,你們(檢察官)也有責任」,國民黨立委應該做一面「惠我良多」的匾額送到北檢。他過去當外科醫生都在救人,檢察官每天編故事害人。柯文哲將水瓶摔在桌面,說
「你們回去告訴賴清德,我絕對不會投降,絕對不會屈服」。
針對柯文哲在法院審理期日的中間休庭時間,對蒞庭檢察官的非理性言詞及舉動,台北地檢署7日下午發布新聞稿,表達嚴正譴責。
台北地檢署表達嚴正譴責
北檢指出,法官法第86條第1項明定,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之公益代表人。因此,檢察官依法於法院執行公訴職務,其人身安全與執行職務之尊嚴,應受保障。
北檢表示,參與訴訟的當事人,均應理性進行法庭上的攻防,對於起訴事實或法律適用的爭執,也應透過訴訟程序具體提出、主張及論辯,由法院為公正客觀的裁判,方為正辦。
北檢指出,嚴正譴責當事人以非理性的言詞或舉動,恣意對實行公訴的檢察官做人身攻擊,並呼籲當事人應遵守法庭秩序,以維護理性、安全的訴訟環境。
首次發稿: 2025-08-07 12:09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 (7日)將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被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到庭,釐清相關事實,並由檢辯交互詰問。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的審理庭,除提訊在押的柯文哲、應曉薇,另傳喚被告沈慶京、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李得全、黃珊珊到庭,由檢辯交互詰問。
根據起訴書,京華城案簽呈流程中,李得全於民國109年11月間,在簽呈上以便利貼附簽記載「為利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依土管自治條例等既有全市一致性規定」,表明公告公開展覽內容與土管條例等適用於全台北市的法令不符。
根據中央社,起訴書指出,李得全尚未將簽呈退回都發局時,柯文哲透過秘書通知都發局要通過此案,都發局都市規劃科長楊智盛向李得全報告市長室正在等候簽呈完成流程,當時應曉薇顧問吳順民趕赴北市府1樓關切該簽呈流程進度,李得全聞訊將簽呈上陳。
檢方查出,柯文哲參選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與選務同仁討論選舉募款事宜期間,於112年11月3日以LINE訊息告訴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等內容,檢方以此認定柯文哲坦承沈慶京已交付賄款的事實。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視新聞報導,法院上午傳喚李得全,下午則是辯方要傳喚黃珊珊作證,黃珊珊跟柯文哲的政治關係密切,除了下午出庭之外,檢方另外也有傳喚,預計將會二度出庭,可見黃珊珊在京華城案的重要性相當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