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 7 月 31 日簽署最新行政命令,宣布對特定貿易夥伴加徵「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以應對美國長期貿易逆差問題。此舉被視為延續其 4 月簽署的第 14257 號行政命令,進一步調整進口關稅結構,主要針對歐盟、中國及其他未與美國達成貿易協定的國家。
背景:貿易逆差被視為「國家安全威脅」
川普在行政命令中指出,美國長期面臨的巨額貨物貿易逆差,已構成「不尋常且嚴重的國家安全與經濟威脅」,並強調此問題主要源自外國貿易壁壘差異(包括關稅與非關稅障礙)。
今年 4 月,川普已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並對多國商品加徵關稅。此次新命令則根據後續貿易談判進展,調整部分國家的關稅稅率。
新關稅重點內容
1. 歐盟:差別化關稅
• 若歐盟商品現行關稅低於 15%,將加徵附加稅至總稅率達 15%。
• 若現行稅率已達 15% 或更高,則不追加關稅。
2. 中國:維持現有框架
• 命令特別註明不影響 5 月 12 日簽署的第 14298 號行政命令(涉及美中關稅調整)。
• 中國商品將繼續適用第 14298 號行政命令規定的關稅措施。
3. 差別化關稅結構
• 歐盟:
。現行關稅 ≥15% 之商品:免附加稅
。現行關稅 <15% 之商品:加徵至總稅率達 15%(例如歐盟汽車現行關稅 10%,則加徵 5% 至總稅率 15%)
• 其他國家附加稅率(部分列舉)
。41%:敘利亞
。40%:緬甸
。39%:瑞士
。35%:塞爾維亞、伊拉克
。30%:南非、阿爾及利亞
。25%:印度、哈薩克
。20%:越南、台灣、斯里蘭卡
。19%:馬來西亞、泰國、印尼
。未列名國家:統一加徵 10%
• 實施細節
。生效時間:2025 年 8 月 7 日凌晨 00:01(美東時間)
。在途貨物寬限期:10 月 5 日前抵達者適用原稅率
4. 嚴打「轉運避稅」
• 若企業透過第三國轉運以規避關稅,除原適用關稅外,另加徵 40% 懲罰性附加稅,且不得申請減免。
• 美國政府將每半年公布涉及違規的國家與企業名單。
政策執行與監督
白宮在行政命令中表明,此次關稅調整是基於「確保公平貿易」的考量。根據命令規定,商務部長與美國貿易代表將定期監測政策實施情況,並向總統匯報評估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