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被依誣告罪起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改判6月,全案仍可上訴。
2022年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期間,旅美教授陳時奮以筆名「翁達瑞」多次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內容,大幅引用與資策會同事及指導教授合著的期刊論文,質疑其涉及學術倫理與著作權爭議。
根據高等法院新聞資料,高虹安明知相關內容屬實,仍因擔心影響選情,於選前向台北地檢署提告誹謗,稱陳時奮發文內容不實。檢方後來以不起訴處分結案,陳時奮遂提出自訴,控告高虹安誣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高虹安構成誣告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雙方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發言人顧正德說明,法院調查後認定,高虹安在論文中確實未註明其與期刊論文之關聯,亦未標示共同作者的貢獻,違反學術倫理,且誤導他人認為該論文為個人研究成果,構成誣告罪。
不過,顧正德同時指出,陳時奮先前發言中提及「三分之二內容出自期刊論文」說法略顯誇張,加上高虹安事後有減縮誣告範圍,使陳時奮損害略為減輕,整體惡性低於一審認定。
法院最後改判高虹安6月徒刑,仍不得易科罰金,但未來可申請社會勞動替代服刑。
顧正德指出,合議庭考量高虹安為免影響自身選情,以不實事項誣告他人,有相當惡性,且迄今仍然否認犯罪,難認態度良好,但念及上情並參酌一般誣告罪的量刑,改判6月有期徒刑,期能誠心反省悔悟、改過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