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實施已逾兩年,針對加熱菸產品的健康風險審查,衛福部國健署昨(29)日公布第一波結果,共有兩家業者的14項產品申請案獲得「有條件通過」,未來可在台灣合法進口。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雖然這些產品獲准進口,但現行法規仍禁止旅客將加熱菸攜帶入境。是否開放旅客自帶,仍需跨部會討論、釐清後續配套。
此次審查是依據2023年3月修正上路的《菸害防制法》所進行。新法全面禁止電子煙,並針對加熱菸等新型菸品納入更嚴格管制,要求業者需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才能合法製造、輸入與販售。
關務署也說明,若在修法前遭查扣的加熱菸產品,其所屬品項若後來順利通過健康風險審查,攜帶或進口人可在三個月內辦理領回,逾期則由海關或原查扣機關銷毀。至於修法後遭查獲的違法加熱菸,則會依《菸害防制法》規定移交地方政府裁處。
統計資料顯示,自新法上路至2024年6月底,海關共查獲加熱菸超過407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