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是青少年社交活動高峰期,也是電子煙誘惑多的時候。調查顯示,電子煙使用率雖略有下降,但國中及高中職生仍有 3.2%和 6.3%曾使用。國健署提醒,切勿因「好奇」、「朋友慫恿」或覺得「沒有菸臭味」就嘗試電子煙,由於電子煙在我國不是合法的產品,抽電子煙最重可以開罰新台幣1萬元。
近年電子煙興起,加上菸商往往宣稱危害較低,容易使人掉以輕心,尤其暑假假期來臨,青少年、學生與同儕出遊或外出時,更容易因好奇或受影響而嘗試。
科學實證顯示,電子煙及加熱菸無助於戒菸,兩者的健康危害也不會低於其他菸品,已對青少年形成嚴重的健康危機,為我國菸害防制重大議題。國健署提醒青年朋友應謹慎小心,切勿被菸商的謊言及亮麗的行銷手法欺騙,或因其他人推薦,而輕易嘗試使用。
據國健署國人及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統計,113 年成人電子煙使用率較 111 年下降,113 年大專生使用率為 3.8%較 111 年的 5.3%下降。112 年高中職生、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為 6.3%、3.2%,亦較 110 年的 8.8%、3.9%下降。
至於最近一次取得電子煙主要來源為「家人親戚同學或朋友免費給的」、「網路販售平台上買的」及「跟同學或朋友買的」。
國健署呼籲家長關心孩子是否有使用或攜帶電子煙的行為,多加留意平時網購消費習慣,避免染上菸癮又傷身。另特別呼籲青年朋友,避免因使用、供應(如提供親友)、販賣(包括網路販售、面交)或傳播(如分享使用心得)電子煙而觸法。
若孩子出現以下情形,就有可能正在使用電子煙:
- 不明的裝置─孩子書包、床鋪、衣櫃、身上藏有不明用途的電子產品或充電器(電子煙)、金屬線圈(電子煙組件)、裝不明液體瓶罐(煙油瓶)或液體匣(煙彈)。
- 不明的氣味─孩子房內、衣物及身上有他們難以解釋的甜味及水果味。
- 不明的花費─孩子零用錢或打工收入消耗快速,或有不明用途的網購。
- 驟變的行為─孩子情緒及行為發生變化、或頻感頭痛噁心(電子煙油的尼古丁會影響大腦系統導致行為衝動、學習困難、暴躁易怒、焦慮不安、情緒起伏…等)。
國健署提醒,菸害防制法自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
此外,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有重罰外,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臺幣 1 萬元至 25 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處新臺幣 2 千元至 1 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