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戰下一波流感季,疾管署今(15)日宣布,自 8 月 1 日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增列「產後兩週內之婦女」,以及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增列「未滿 18 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 95 百分位」,上述兩類對象之人口數估計分別為 13.5 萬和 36.7 萬。
疾管署指出,根據國際指引、相關醫學會及文獻資料顯示,「產後兩週內之婦女」於生理上仍處於免疫系統尚未完全恢復的階段,感染流感後發生併發症及死亡風險都相對較高;另肥胖者感染流感後之住院率較高且恢復狀況也較差,但原條件限定為「BMI≧30」,未能涵括兒童青少年BMI肥胖定義,本次予以明確定義。
疾管署說明,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透過疾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網頁查詢,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