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6 月 30 日發布「防空避難指引」,明確提供民眾在防空警報響起時,如何根據所在情境迅速採取適當避難行動,確保自身及家人生命安全。該指引結合國際實務經驗,涵蓋「避難位置選擇」、「防護姿勢」與「行動指引」三大核心面向,旨在提升全民面對緊急狀況的應變能力。
內政部強調,指引中明確提出「地下優於地上」、「室內優於室外」等避難基本原則,提醒民眾應遠離門窗、外牆及易碎或危險物品,選擇與爆炸源之間隔有兩道牆以上的內部空間作為臨時避難所。
若無法即時進入建築物或避難設施,則需迅速採取趴下降低身體高度、保護頭部並背對爆炸方向的防護姿勢,最大限度降低爆炸震波和飛散碎片造成的傷害。
針對不同情境,指引亦訂有具體行動標準:室內民眾應避開高層並就近避難;戶外者需迅速進入建築物或尋找涵洞、地下道等掩蔽處;行駛途中則應盡速靠邊停車下車避難,無法離車時亦要壓低身體並保護頭部。
內政部呼籲,危機瞬息萬變,唯有平時熟悉並落實正確避難原則,方能於緊要關頭做出正確判斷與行動。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演習與宣導活動,強化全民防空意識,共同建構堅韌的防護社會。相關防空避難指引可至網站下載使用。

在 2025 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部分,國防部今(1)日說明,7 月 15 日至 18 日「分區異時」在中部、南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地區之順序實施演練。
演習當日 13:30 至 14:00(東部及外、離島於10:00 至 10:30)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再由地方政府及參演民防團隊實施「救濟站」、「急救站」及災害救援等演練。
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等三場次城鎮韌性演習,整合「全民防衛動員、防空、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等演習,並將 10 天 9 夜「漢光演習」的進程,縮時於 1 天完成兵棋推演、防空及綜合實作等演練,以強化地方政府對緊急事件的應變能力。

各地方政府各擇三個鄉、鎮、市、區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重點為公共運輸、生活消費及機關等類型場域,民眾應依不同類型場域遵循指引概要。


各地區演習當日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發放「防空警報」,並運用電視臺、廣播電臺、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連結,以便民眾查詢運用。手機告警訊息內容如下:

國防部呼籲,行駛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應保持鎮靜,並配合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人、車管制,切勿違反交通規則。行經重點驗證地區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應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避難。
聽聞防空警報時,第一優先應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若周邊無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時,則就近尋找堅固且遠離窗戶區域,依「兩牆原則」實施避難。
若未依《民防法》第 21 條、 《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 12 條規定,配合防空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 25 條裁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