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案,因多項違規遭高雄市政府勒令停工,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17日)表示,因違規情節嚴重,若安全及施工計畫不符規定,市府會要求能源署撤銷其營運許可。
TVBS今天報導,高雄市和山里大片山坡地開發光電場案件,立法委員柯志恩於昨(16)日下午邀集能源署及市府多個局處現場會勘,發現大量山林被黑色光電板覆蓋,距離聚落僅百公尺。
居民擔憂若遇到颱風天將引發土石流滅村,當場要求全面停工,並質疑工程未經環評。廠商承諾兩週內改善水土保持,市府則強調將以居民安全為最高考量,嚴格監督後續整改。
中央社報導則稱,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因超出內政部核給開發計畫範圍及水土保持相關違失,市府此前已令業者停工,並促能源署要求業者拆除清理不可開發區太陽光電設施。
報導引述陳其邁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此案5月即因多次違反水保規定,要求勒令停工,經發局也主動測量施工面積及施工計畫是否符合,結果發現多處不符合,違規情節嚴重,所以除了要求停工,更務必要進行改善。
陳其邁說,如果安全及相關施工計畫不符規定,高雄市政府會要求能源署撤銷其營運許可,中止計畫,絕對以大樹區居民的安全為最高考量。
陳其邁並表示,將請副市長林欽榮組成專案小組徹查,包括施工狀況及水保計畫是否符合最高安全標準。此外,計畫由經濟部能源署核發籌備許可,此案是較早期舊案,因此適用舊法規,不適用今年修法設置面積15公頃以上要做環評規定。
但陳其邁認為,該案開發鋪設面積達21公頃左右,當時籌設的許可,跟當時所符合的相關安全標準應該再重新檢討,「所以我們也會去函能源署,希望該案應該再重新檢視籌設許可跟計畫書,不應該面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