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13 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 6 條修正案,為核電機組提供最長可延役 20 年的法律依據。這項修法不僅為台灣既有核電廠延壽或重啟提供可能,也引爆社會輿論與朝野政黨激烈對立。
《核管法》修法內容規定,原先核電廠運轉執照最長為 40 年,如期滿仍須繼續運轉,經營者得於主管機關規定時限內申請換發執照,經審核確認安全無虞後,得換發有效期最長 20 年的執照。
中央社報導,針對這項藍白提出的修正動議提案,朝野發出甲級動員,藍白以 60 票贊成,對上民進黨 51 票反對,通過提案。
核三廠將除役 延役與否仍無定案
本次修法雖被解讀為「為核電延壽鋪路」,但行政院強調,該條文修正與 5 月 17 日將除役的核三廠 2 號機無直接關聯。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目前並無延役評估規劃,強調核安、核廢料處理與社會共識為延役三大前提。
經濟部亦指出,根據現行規定,核三廠 2 號機將於執照期滿後卸載,未來即便有延役規劃,從燃料採購到核安審查,需至少 16 至 18 個月時間。能源供應方面,經濟部強調,2025 年將有大型燃氣機組陸續投入運轉,總裝置容量達 480 萬瓩,遠大於核三廠 2 號機的 95 萬瓩,可填補其退役所產生的電力缺口。
朝野交鋒:國安、核安成攻防焦點
民進黨立委批評修法是在未達社會共識下,貿然開放核電延役。據中央社,立委林宜瑾痛批藍白兩黨「罔顧核安」,猶如將過期食品重新貼上標籤後繼續販售。范雲則指出,核電延壽將衍生更高的國安風險與經濟成本,責任最終恐落在人民身上。
張雅琳更直指修法可能開啟「為中國攻台開方便之門」的風險,質疑藍白兩黨動機不純。
反之,國民黨與民眾黨則表示,修法是為打破核電重啟的法律障礙。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反批民進黨長期「擺爛、杯葛」,當世界趨勢重返核能,民進黨猶在汙名化核電。
廢核團體批罔顧核安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出聲明,譴責藍白草率修法,無視核電廠老舊、位處斷層、核廢無解等重大風險。聲明指,黨團協商只是過場,並無逐條討論,就逕送表決,實為「黑箱作業」。
聲明指,新增條文讓核電廠可以「重啟」,亦即核電廠執照到期後,仍可申請換照再運轉,明顯是為已除役的老舊核一、二、三廠重啟鋪路。事實上,國際上至今尚未有停機除役後重啟的案例,台灣目前也無法律可循。
廢核團體批,「只要核電、不敢面對核廢料」是荒謬、不負責的修法行為,呼籲大眾站出來罷免不負責任的擁核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