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9日)經表決增加「4+1」放假日,今年起包含教師節、光復節全民放假。勞團指出,這是台灣自主勞工運動奮戰近10年的成果,也擔憂未來恐再修法砍掉國定假日。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有7天連假起跳,最多可達到10天。
勞工團體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工鬥發布聲明指出,這是台灣自主勞工運動奮戰近10年的成果,這期間無數場討論會議、倡議記者會、公投連署、從高雄到台北行腳、遊行要求總統候選人表態,甚至數次絕食等,是有這麼多數不清的投入、堅持,才讓立法委員在砍假整整9年後的今天增加國定假日,這是台灣勞工應得而艱辛的勝利。
中央社引述勞團表示,台灣在1984年實施勞基法,工時制度歷經每週只休週日,到2000年雙週工時84小時,再到2016年的單週工時40小時,但事實上,台灣勞工就是累,累到勞動部自己都承認工時有檢討的空間,但總統賴清德過去只有鬆綁工時,沒有增加休假。
勞團質疑,民進黨委員今天在發言和表決時,都沒有站在支持增加國定假日的立場,若未來民進黨有機會重回全面執政,是否會像2016年和2018年一樣修法砍掉國定假日,呼籲執政黨必須說清楚。
教師團體: 翻開勞動人權新頁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也放假。教師團體表示,此舉可減少校園內勞動者分化的怪象,翻開勞動人權新頁。
過去五一勞動節,教師、公務人員等身分不能放假,公教團體抗爭多年,認為同樣是勞工,卻被差別待遇,校園內有些人可放假、有些人不能放假,造成許多困擾。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在前總統蔡英文執政第1年即開始爭取勞動節應全民放假,雖然是極具正當性的訴求,社會共識也高,卻一再遭以「社會未達共識」拖延。
全教總認為,勞動節是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彰顯勞動神聖價值的節日,過去因一紙法規命令,讓某些不適用勞基法的受僱者被排除,造成分化,今天區分彼此的高牆終於被推倒了。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過去勞動節「差別式放假」,包括私立幼兒園、保母等都能放假,教師卻不能,導致教師子女無人照顧。如今立法院三讀通過,照顧教育界的基層工作者,希望總統府儘速公布實施。
林碩杰提到,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不能休假,使得「尊榮感」被剝奪,甚至在2016年勞工法定工時調整時刪除了7天假日(包含教師節),在勞團抗議下,立法院當年決議不備查,一度出現教師節教師不能放假、一般勞工卻能放假的現象。
林碩杰說,立院三讀通過教師節放假,讓全國教師「剛開始覺得有被尊重」,希望政府接續帶頭,讓整個社會對教師有更多的尊重,進而讓教師更努力提升教學效果。
立院三讀增「4+1」放假日
今年教師節光復節全民放假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內政部說,在仍需凝聚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增加放假日除影響各行各業甚廣,對於委員會討論納入有關轉型正義、彰顯民主多元平權價值與凝聚台灣社會的紀念日未能入法,內政部表示遺憾。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依今年3月17日及3月3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一條立法目的,是為「彰顯紀念日及節日之特殊意義」與「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傳承各族群傳統民俗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
內政部表示,討論過程中,提出現行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共89日紀念日與節日表,作為討論參考;歷經兩次委員會討論,代表突破威權統治的3月23日「總統直選紀念日」、彰顯轉型正義價值的5月19日「白色恐怖記憶日」以及象徵多元平權價值的5月24日「婚姻平權紀念日」等,都納入初步審查的條文中紀念日範疇,對於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彰顯民主多元價值與凝聚台灣社會有正面意義。
內政部說,對於經委員會初步審查納入有關轉型正義、多元平權價值、民主轉型意涵紀念日未納入今天三讀條文,內政部表示遺憾。
行政院人事總處: 將依三讀通過條例
重行公告114年辦公日曆表
另一方面,由於今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經公告,人事總處指出,將依三讀通過的條例重行公告114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明年度辦公日曆表。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未來放假日將多出「4+1」日,包含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以及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
中央社引述人事總處指出,總處將依三讀通過的條例重行公告114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115年辦公日曆表,相關作業尚在進行中。
人事總處指出,法案三讀後,今年下半年就將增加教師節、光復節及行憲紀念日等3個放假日,加上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將小年夜列為國定放假日,因此未來將於條例生效後,配合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重新公告114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
人事總處說,目前「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彈性調整放假及補班的範圍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並於「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補行上班,至於明年2月20日(農曆初四)適逢星期五,是否納入彈性調整放假範圍部分,將蒐集各界意見規劃明年辦公日曆表,於核定後公告周知。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員原本每年休假天數約115天至116天,1天的差異多與平年、潤年有關。現行放假日包含春節、民族掃墓節、兒童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以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另外,勞動節為勞工放假,以及軍人節則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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