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4-10 17:00
移民署 10 日表示,已於網站建置「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專區」,提供問答集圖卡、海基會申辦註銷中國戶籍公證書流程及諮詢管道等資訊,並增設專屬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及專線電話(02-23889393轉分機5042至5048及5660)等服務。
在台定居設籍之中國配偶超過 14 萬人,近期通知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補繳,人數約 1 萬人,並已陸續接獲證明文件。對於無法繳附者,可透過服務專線、電子信箱、至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向移民署反映困難。
發布時間:2025-4-8 15:46
近日中國籍配偶因武統等言論遭廢止居留證,爭議持續延燒。傳目前在台灣生活的中配,陸續接獲通知,須繳交文件,證明已喪失中國戶籍,在此群體引發恐慌與疑惑。移民署今(8)日重申,兩岸人民不得擁有雙重戶籍,對於取得文件有困難的中配,會協助解決。
菱傳媒報導,有中配在社群訴苦,來台多年,早已與中國親友斷聯,老家改建、查無原址,難以補辦喪失原籍公證書。
針對相關報導,移民署表示,兩岸關係是以單一戶籍為有序交流依據,故於 2004 年 3 月 1 日修正施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 9 條之 1,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
此條文旨在避免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也是為維繫兩岸人員往來秩序之重要基礎。根據同條例,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在中國設籍或領用中國護照的定居對象,給予 6 個月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寬限期。

移民署強調,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件,至於部分個案,如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移民署會協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單位,尋求合理妥適的解決方案。
移民署表示,目前已獲准在台定居的中配約 14 萬餘人。經清查發現,多數均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僅部分未交,可能是因疫情或其他因素,未能返回中國辦理。
移民署補充,為避免民眾同時具有兩岸戶籍,要求期限內繳付證明文件,均依法辦理。對於在台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認同中華民國的中國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實質上困難,我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