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京華城案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月時裁定羈押禁見 3 個月,4 月 1 日期滿,北院今日裁定,柯文哲 4 月 2 日起再羈押禁見 2 個月。
中央社、新頭殼報導,除了柯文哲,本案主要涉案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亦延押 2 個月,同時駁回沈慶京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民眾黨力駁羈押必要性,擔憂柯健康不佳,將提出抗告。
日前開庭時,律師透露柯文哲出現血尿,柯妻陳佩琪亦於 27 日記者會中表示柯有腎結石,疼痛至嘔吐情況,恐為急性腎損傷,將申請保外就醫。柯文哲律師團 27 日提出具保停押聲請,北院將轉合議庭處理。台北看守所則回應,已安排柯戒護就醫。
北檢 2024 年 12 月 26 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 11 人,求處柯 28年 6 月徒刑。
移審北院後,柯、沈、應、李 4 名被告兩度交保,但北檢抗告,發回更裁,北院 1 月 2 日認定 4 人犯嫌重大,有勾串、逃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首次羈押期 3 個月,此後每次延押期 2 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