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安控業者昇銳電子涉嫌將中國生產監視器器材貼上 MIT 標籤出售,主機更查出連回中國雲端伺服器。檢調 19 日發動搜索,董事長 100 萬交保,公司發布重訊,稱全力配合調查。
法務部調查局表示,昇銳公司及其子公司長期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的主機板、外殼及線材等零組件,在台簡易組裝後,即貼上「MADE IN TAIWAN」或「台灣製造」標籤,並出具不實證明文件。
經追查發現,公司監視器主機有回連中國雲端服務伺服器情形,調查局即成立專案調查。
昇銳於 2020 年至 2024 年間得標我國多件政府採購案,使採購機關經辦採購人員誤信其產品為國產而通過驗收,實已違反「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經統計,昇銳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2009 年至 2024 年間自中國進口監視器主機相關設備逾美金 1 億元,公司人員涉嫌觸犯《刑法》第 339 條第 1 項詐欺取財及第 255 條虛偽標示產地等罪嫌。
本案由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資安工作站會同臺北市調查處於 3 月 19 日派員兵分多路搜索案關人員住居所、公司營業處所共7處,並約詢案關人員 10 人到案,搜索現場並查獲虛偽標示產地之監視器主機共計 2,000 餘台。江姓董事長、江姓副董事長經訊問後,分別以新臺幣 100 萬元及 30 萬元交保。
根據中央社,昇銳公司發布重大訊息,稱公司作業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調查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調查局表示,近年來境外駭客組織頻繁利用我國境內物聯網設備作為跳板,或組織成匿蹤網路,攻擊我國政府機關、關鍵基礎設施及私人企業,竊取重要機密文件及營業秘密,或作為境外網軍對我操作認知作戰之平台。
依規定,公務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原則不得使用中國廠牌,調查局呼籲國內廠商勿為近利,進口陸牌資通訊產品後貼牌販售,進而損及國家資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