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筆名富察,在中國拘捕 2 年,遭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刑,刑期未公布。中央社引述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對此事的看法並表示,中國依據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制定嚴厲司法指引,指示法院懲罰「台獨頑固分子」,甚至可能判處死刑。美方認為,中國對台恐嚇已擴及全球,威脅言論自由,破壞印太區域穩定。
美國強調,將持續嚇阻中國侵略行動,並抵抗任何危及台灣人民安全與社會制度的脅迫行為。
綜合媒體報導,對於國台辦聲稱富察在上海已公開受審的說法,陸委會主委邱垂正 18 日指出,此案審判過程完全不透明,外界無法得知雙方答辯等資訊,批評中國對當事人司法人權的說法是「謊言」。他提醒國人赴中有風險,應做好評估與登錄,以便遇突發狀況時政府能提供協助。邱垂正強調,中國不斷透過法律手段打壓言論自由,台灣政府將持續關注並提供必要支持。
同日,八旗文化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出版社全體同仁感到憤怒與不安,質疑富察僅是出版人,為何遭此重罪。並指出,富察被拘捕 2 年,中國當局未曾「公開調查、偵訊、起訴」,如今一審宣判卻無法查閱判決書,不清楚富察具體入罪原因與刑期,甚至不確定服刑後是否能回家。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 17 表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 2 月 17 日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已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但未提到一審公開宣判結果。
同日,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發聲明指出,富察從被關押到所謂「公開宣判」,事實上是一路「黑箱」到底。
聲明稱,富察是一位單純的出版工作者,他於 2023 年 3 月底前往上海之後隨即失蹤。兩個月後,時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宣稱富察「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今年 2 月 27 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表示已依法辦理富察「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但兩年來,除了上述的宣示,到底富察為何被拘捕、有什麼樣的證據,乃至於中國司法單位的正式起訴書與富察的行蹤與健康狀況,完全沒有任何公開消息。
聲明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77 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 12 個月,監視居住最常不得超過 6 個月。」但顯而易見,富察被關押早就超過法律規定的時程。
聲明強調,富察案的發展,對兩岸文化交流投下巨大陰影。富察案,讓台灣絕大部分文化工作者對北京當局究竟如何看待兩岸的交流與正常的文化工作、出版與言論自由起了疑懼。在北京與台北因為政治對立而難以溝通的情況下,民間的文化交流本是可以和緩對立、促進了解的橋樑,卻因為富察的無辜被捕,使得這樣的機會平白流失。
海基會 16 日表示,將持續關注案件後續發展,尊重家屬意願,按其需求提供必要協助,因此不便對外說明具體案情及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