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5-02-20 16:41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遭聲押,士院裁定100萬元交保。案經士檢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士院今天(20日)下午再度召開羈押庭,改裁定陳怡君羈押禁見。
士林地檢署指出,陳怡君涉嫌於民國108年至114年間,與張姓公費助理等人利用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合計逾新台幣300萬餘元,且陳怡君、張姓助理涉犯重罪,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林地院13日裁定陳怡君以100萬元交保,張姓助理羈押禁見。士檢17日針對陳怡君部分提起抗告,主張有串供(證)之虞。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士院今天下午3時第2度開庭後做出裁定。
士院今天下午第2度開庭,陳怡君到場時哽咽說,「拜託大家相信我的清白」。
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被冤枉,以及是否遭人檢舉而為政治鬥爭,陳怡君雙手合十、語帶哽咽表示,「拜託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相信認識我陳怡君的人,都知道我不是這樣子的人」。
首次發稿: 2025-02-20 09:12
北市議員陳怡君100萬元交保遭撤
士林地方法院2/20下午3時開庭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遭聲押,士林地方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士院昨(19日)晚間表示,已定今天(20日)下午3時召開羈押庭。
此案起於,陳怡君涉嫌於民國108年至114年間,與張姓公費助理等人利用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合計逾新台幣300萬餘元,且陳怡君、張姓助理涉犯重罪,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士檢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院14日裁定陳怡君以100萬元交保,張姓助理羈押禁見。士檢17日針對陳怡君部分提起抗告,主張有串供(證)之虞。抗告案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中央社19日引述高院指出,原審依卷內相關事證,認定陳怡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職務上行為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
高院指出,但是原裁定沒有說明「命被告具保等處分」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的關聯性,也未審酌被告與其餘尚未到案助理間是否已無勾串可能,且諭令被告不得與本案共犯、證人接觸,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勾串目的,已有疑問。
高院認定,原裁定尚有疏誤之處,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士林地院更為適當的裁定。
士院指出,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相關卷證已送達士林地院,承辦法官聯繫上檢察官、辯護人,已定20日下午3時召開羈押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