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說,截至今天(17日)共收到55案罷免案送件,其中52案是立委罷免案,但部分是重行送案或罷免對象為同1人。針對同一個公職人員提的罷免案,如果已有一案依法宣告成立,還在進行中的罷免案就會公告停止進行。
全國掀起罷免潮,中選會今天發布訊息表示,截至今天下午5時,共收到55案罷免案送件,其中52案是立委罷免案,但部分是重行送案或罷免對象為同1人;此外,1案為直轄市或縣市長罷免案,2案為直轄市或縣市議員罷免案。
中選會說,選務機關在受理相關罷免案時,經初點或查對程序後依法不予受理者,若經再次送件,都採「+1」方式統計送件數。
根據中央社,中選會表示,至於對同一個公職人員提的罷免案,如果已有一案依法宣告成立,也就是經二階連署成立、依法將辦理罷免投票者,還在進行中的罷免案就會公告停止進行。
此外內政部17日表示,選罷法規定,各級選委會的委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等人員,在收到罷免案提議後,不可以有支持或反對罷免案的宣傳行為,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近日各地陸續發起罷免,內政部與中選會今天邀集原住民族委員會、各地方政府民政局處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召開「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及連署查對作業聯繫會議」,重申公務人員應堅守行政中立,以免觸法。
內政部說,按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各級選委會的委員、監察人員、職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在收到罷免案提議後,依法都不可以有支持或反對罷免案的宣傳行為,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內政部說,按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已明確規定各級選委會與戶政機關如何分工查對,針對提議人或連署人是不是原選舉區選舉人、提議人或連署人的資料正確性,是由地方選委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戶籍登記資料查對;至於提議人及連署人資料是否有遭代簽、蓋章或其他偽造等事項,是由主辦選委會專職人員辦理,不是由戶政機關人員查對。
內政部表示,如果名冊有疑似偽造狀況,由選委會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不能以電話查詢,更不能以面訪等各種方式替代。
內政部說,為確保各罷免案提議及連署查對作業一致性,避免各直轄市、縣市作法差異,引發不必要紛爭,今天會議特別提醒公務人員辦理罷免案提議及連署查對作業時,務必嚴守行政中立,妥善保管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不得攜帶外出,以免觸犯刑事法令。也請主辦選委會在查對前,應辦理工作人員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