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 24 日晚間,違法開除 17 名監督聯邦單位的聯邦政府督察長(inspector general),重量級共和黨員於 26 日力挺川普決定。
據路透社報導,共和黨籍參議員柯頓(Tom Cotton)於福斯週日新聞(Fox News Sunday)訪談中解釋:「美國最高法院一次又一次地表明,國會沒有權利限制,總統開除政府成員的權力。最重要的是,這一些督察長是為川普服務,而他想要幫這機構注入新血。川普希望新人可以專注在找出機構內的浪費、詐欺與濫用,還要有能力改制聯邦政府機關,他當然有權力干涉來取得想要的成果。」
督察長是聯邦政府中獨立的職位,責任是找出政府內的浪費、詐欺與濫用。督察長一職通常被視為獨立於美國政黨政治,不管總統在哪一個黨的手中,旗下督察長任期通常已橫跨多位總統任期。法規要求,倘若美國總統想要開除督察長,必須提前 30 天通知國會,還得提供詳細地解釋為何做出如此決定,但美國國防部與國務院等機構的督察長,於 24 日遭川普逕行開除。督察長們丟烏紗帽之際,為川普可能試圖以心腹,取代現有督察長的疑雲下,這讓民主黨與督察長社群更加擔憂。
美國小型企業署(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督察長兼督察長廉政與效率評議會會長(Council of Inspectors General on Integrity and Efficiency)瓦爾(Hannibal Ware)在 26日聲明中指出:「國會透過1978年的《督察長法 》(Inspector General Act of 1978),來確立督察長體系組織架構與職位權威,好保護督察長行使職責獨立性。違背法規開除督察長,將會對督察長的實際與認知上的獨立性,構成重大威脅。」
不過參眾兩院中共和黨過半的局面,意味著除非川普遭遇強烈的黨內反彈,說服他收回開除督察長成命不大可能。共和黨籍參議員葛蘭姆(Lindsey Graham),於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週日節目美國國情(State of the Union),承認川普應當知會國會他的決定,也為川普的行為辯解。他說:「川普贏得總統大選,你覺得他應該要怎麼做,讓華府內的人事安排和當選前一樣?這一些監督人士的績效奇差無比,川普只是希望有新人來監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