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傳出檢舉性平案遭報復,經查發現該校有教師知悉後未依規定通報查處,致多名學生受害情事。監察院 16 日通過提案,糾正成大,並要求教育部加強督導成大,確實檢討改進。
根據監察院糾正案文,成大校安中心於 2023 年 6 月 9 日接獲通報人檢舉,簡姓教師涉對學生言語及肢體騷擾,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調查後,認定簡師性騷擾行為屬實。
調查過程發現,早於 2007 年間,即有學生向系上教師反映簡師行徑,但相關教師並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查處,導致後續多名學生受害。監察委員紀惠容認為,相關教師未敏感察覺校園師生互動踰越界線,且未盡通報之責,學校也未調查,即時阻斷簡師行為,陸續導致學生受害,顯有違失。
紀惠容指出,成大簡師所涉校園性別事件,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後,校教評會依教師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作出停聘 3 年決議。教育部則函請成大重行釐清本案事實行為及態樣,並審酌情節是否達應予解聘且終身或 1 至 4 年不得聘任之程度。
因本案被害人多達 5 名,被害時均為在學學生,均認定成立性騷擾,且多為違反專業倫理情形,原調查小組認定本案達情節重大,然性平會重新審認結果卻仍認定該師尚不符合「解聘之必要」要件,維持「停聘」3 年決議,實與相關法令規範意旨有別,應檢討改進。
另外,紀惠容強調,成大台文系所學會 2023 年 6 月於網頁公布性別事件後,衍生民眾陳訴該系時任主任疑涉報復事項,包括「系務會議與課程委員會之召開方式」等爭議,屬學校系務運作並涉及大學自治事項,教育部允應本於權責,釐清相關爭議是否與告發校園性別事件具因果關係,並輔導成大秉持客觀中立原則推展系務,方有助於建立互信以弭平歧見。
又,成大台文系發生系主任與教師互控「職場霸凌」案,經成大依規定程序處理,並經專案處理小組審議後,做成雙方職場霸凌行為成立之決定。教育部允應督導所屬依法妥處,完備必要行政程序,以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