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寶林茶室信義店去年3月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6人死亡、27人輕重傷。台北地檢署今(21)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周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等5人。
根據起訴書,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未建立、落實食材管理制度,且未盡管理監督、教育訓練義務,導致去年3月至3月24日被告主廚周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未妥善冷藏冰存已拆封之粿條,隨意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內,緊鄰地面及水溝。
由於粿條放置在溫暖、潮濕環境中,易受病原性生物污染,廚師胡清富還重複使用同一只一斤塑膠袋當作手套抓取粿條,抓取不同時間拆封之粿條,亦將新拆封粿條放入已使用過之塑膠 袋,甚至混裝不同時間拆封、已使用之粿條。
其中黎仿軒身為寶林公司實際負責人,卻未自主建 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犯後推諉卸責,未見悔意,態度不佳,檢方對黎仿軒求處 4 年以上徒刑。周日豪身為主廚卻未注意食材保存方式,又未具體落實食材交接,但偵訊過程未能坦承全部過失犯行,供述避重就輕,檢方請求從重量刑。代班廚師胡清富也是供述避重就輕,態度不佳,檢方求處 4 年 2 月以上有期徒刑之刑。
而店長王順德、阮姓實習生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檢方均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另外,寶林登記負責人陳逸凡、黎仿軒就寶林茶室饒河店部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