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華城案、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月2日再羈押禁見,柯今委任律師提抗告。
中央社報導,柯文哲抗告理由,為全案已調查完畢,實無再繼續羈押的必要。綽號「橘子」許芷瑜是否回台對全案後續審理未有影響,希望法官給予公平訴訟防禦機會而裁准交保。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限制柯文哲等人出境、出海、住居,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北檢不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等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
北院2度開庭後,改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1億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均施以電子監控。
聯合報報導,台北地院下午與先前已提抗告的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的抗告狀併送高院,高院經電腦分案,抽出黃翰義為受命法官,而合議庭審判長為劉嶽承,古瑞君為陪席法官。